第二章 第二节 园林绿地系统
园林绿地是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的绿化不是建一、二块绿地,一、二个公园就完成了;为了更好地发挥园林绿化综合功能的作用,必须在城市绿化建设中按照一定的要求来规划安排各类型的园林绿地,使各类园林绿地互相联系,协调配置。只有经过制定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设计、施工,才能形成园林绿地系统,更好地发挥园林绿地综合功能的作用。(学校的绿化也是同样的道理。) 一、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的要求 1.根据当地条件,确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的原则; 2.选择和合理布局城市各项园林绿地,确定其位置、性质、范围、面积; 3.根据经济计划、生产和生活水平及城市发展规模,研究本城市园林绿地建设的发展速度与水平,拟定城市绿地分期达到的各项指标; 4.提出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调整、充实、改造、提高的设想,提出园林绿地分期建设及重要修建项目的实施计划,以及划出需要控制和保留的绿化用地; 5.编制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的图纸和文件; 6.对于重点的公共绿地,还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示意图和规划方案,或提出重点绿地的设计任务书,内容包括绿地的性质、位置、周围环境、服务对象、估计游人量、布局形式、艺术风格、主要设施的项目与规模、建设年限等,做为绿地详细规划的依据。 二、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的原则 1.城市园林绿地规划应结合城市其它组成部分的规划,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如城市规模大小、性质、人口数量、工业企业的性质、规模、数量、位置、公共建筑、居住区的位置、道路交通运输条件、城市水系、地上、地下管线工程的配合等。 2.城市园林绿地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结合当地特点,因地制宜。不同地区的城市自然条件差异很大,城市的绿化基础、习惯、特点也各不相同,各城市不可结合现有的和可供开发利用的自然风景资源及文物名胜古迹一起考虑。 3.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既要有远景目标,又要有近期的安排,做到远近结合。 4.城市园林绿地的规划与建设,还要考虑建设与经营管理中的经济问题。 三、城市园林绿地的类型 (一)城市园林绿地的分类——根据不同目的,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A.按绿地的位置分:城区绿地、郊区绿地; B.按绿地服务范围分:全市性绿地、区域性绿地、局部性绿地; C.按绿地规模分:大型绿地(面积在50公顷以上)、中型绿地(面积在5—50公顷)、小型绿地(面积在5公顷以下); D.按绿地使用对象分:公用绿地、专用绿地; E.1976年版城市规划知识小丛书《城市园林绿地规划》中分为:公园、公用绿地、专用绿地、郊区绿地;
F.现在常用的分类:公共绿地、道路交通绿地、专用绿地、居住区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城郊风景名胜区及森林公园风景林地等。 (二)各类园林绿地的特征 1.公用绿地 指公开开放的,供全市居民休息、游览的公园绿地。包括:市、区级综合性公园、花园、动物园、植物园、体育公园、儿童公园、纪念性园林、名胜古迹园林、游息林荫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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