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 首页--通识培训--走进新课程
 

第五章 新课程评价

  第五节 考试改革

  57.评价改革就是考试改革吗?考试改革的方向是什么?

  很多教师把评价改革等同于考试改革,认为评价改革就是考试内容、考试方式的改革。这是一些地区长期以来,将考试作为评价学生、教师和学校发展的惟一手段而造成的。本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明确提出,考试只是评价的一种方法,促进发展的评价体系更为关注学生、教师和学校发展的过程,需要借助其他的评价方法和手段收集反映学生、教师和学校发展过程与状况的证据。目前的考试技术主要还是用来考核学生发展的结果,忽略了其发展的过程,因此考试改革本身无法等同于新课程中的评价改革。

  其实,评价和考试有着根本的区别。教育经验证明,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与学生交往的一言一行,直接鼓励着或打击着学生的发展,因为学生在教师这些随机的言行中感受到了来自教师的期望和评价。非规范化的评价其实贯穿于教育教学的每一个环节,当教师有意识地将评价的激励和改进的功能与日常的教育教学行为结合起来,把发展性评价日常化,通过口头评价、随时评价的方式,就会最大程度地介入学生成长的过程,促进学生的发展。但考试则是一种较为严格的具体评价方式,它根据一定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就不是单凭一张考卷能加以说明的,它需要在实际的应用环境中加以操作,才能较好地做出评价。因此,新课程倡导考试方式灵活多样,应体现先进的评价思想,如自考、试卷、辩论、课题研究与论文、制作作品、特长或任务表演、情景测验等等,在非毕业、升学的考试中鼓励采用开卷考试的方式,在综合应用中考查学生的发展状况。同时试行提供多次考试机会,同一考试也可多样化呈现,给予学生充分选择的权利和空间:学生可以选择什么时间、以什么方式、接受哪一个难度级别的考试。考试还可分类、分项进行,如语文进行听、说、读、写考试,加强综合评价。灵活多样的考试方式,同样体现了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发展的需要,单是如何适应和参加这种开放、动态的考试方式就对学生提出了超出“知识和技能”范畴的其他素质的要求。可见,考试方式的变革也同样给传统的教学方式带来巨大的冲击,传统那种一味追求分数的“见分不见人”的教育观念和教学方式下产生的学生,无疑将无法适应这种灵活多样、开放的、动态的考试方式。因此,这就要求教师改变教育教学观念,关注学生作为“人”的发展,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三)在考试结果处理方面,要求做出具体的分析指导,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并按考试成绩排名。考试和其他评价方法一样,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发展,因此,对考试的结果应加强分析指导,重在为学生提供建设性的改进意见,而不应成为给学生“加压”的手段。所以应根据考试的目的,灵活选择考试结果的处理方式,如公开反馈还是匿名反馈,完全反馈还是不完全反馈,群体参照反馈还是个体参照反馈等等。学生有权决定如何公布学习成绩,学校和教师应尊重学生的权利,关注学生的处境和发展中的需要,保护学生的自尊、自信,认真思考、谨慎选择,以激励为主的方式对考试的结果进行反馈,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尤其对于高利害考试,应采取匿名反馈或单独反馈的方式,应鼓励学生以个人的发展为参照,自己和自己比较,关注自己的努力和进步情况,不得以公示的方式大排队,以减轻学生的心理压力。

  (四)关于升学考试与招生制度,倡导改变将分数简单相加作为惟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应考虑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建议参考其他评价结果(如学校推荐性评语、特长、成长记录袋等),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考试结合起来。传统中将分数简单相加的做法,其实是掩盖了或者混淆了学生发展中的问题,不利于对学生的发展进行有效的分析,形成有的放矢的改进计划。如语文成绩90分、数学成绩60分的学生和语文成绩60分、学成绩90分的学生相比,虽然二者的总分一样,但二者发展的优势与不足领域却是极大的不同,针对二者发展的改进计划的侧重也有着根大的区别。而这一切在分数简单相加之后就被掩盖了。此外,进行了将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分开,前者重在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水平,后者具有选拔的性质;逐步扩大高一级学校的招生自主权等。

  总之,考试作为学生评价的一种方式,需要和其他评价方法如开放性、质性评价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全面评价和判断学生发展的状况。应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对象等,选择灵活多样的考试方法,倡导分类、分项考试进行综合评定,给予学生多次考试的机会;加强对学生实践和应用能力的考查,注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改变过分注重分数、等级,简单地以考试结果对学生进行分类的做法,应对考试结果做出分析、说明和建议,形成激励性的改进意见或建议,促进学生发展,减轻学生压力。这些均与新课程评价的理念相吻合。

  可见,评价改革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考试改革,但考试改革是评价改单的有机组成部分。

  58.如何看待这样一种说法:考试不改,课程改革寸步难行?

  这是本次课程改革中教师的另一个误解,是对考试的“神化”。考试作为一种重要的评价方式,尤其在主要以考试决定学生毕业和升学命运的今天,考试的“指挥棒”作用依然存在,并还将在相当长的一三竺甲内存在。但很多教师就此错误地认为,考试可以决定一切,考试改革要么成为解决课程改革中所有问题的灵丹妙药,要么成为阻挡课程改革拦路虎。一些实验区便想借助考试的“指挥棒”效应,简单地认为抓好考试改革,就可以有效地推动本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而另一些消极悲观的教师则认为,如果考试不改,课程改革寸步难行。

  事实上,如前所述,考试本身也在本次课程改革中面临着大刀阔斧的改革,涉及考试的内容、考试的方式、考试结果的处理以及升学考试制度等方面。新课程不仅重视考查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尤其是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倡导灵活多样、开放的、动态的考试方式,注重给予学生更大的自主选择空间,同时在考试结果的处理方面也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杜绝大排队现象,以减轻学生的压力。而且对于升学和毕业考试方面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在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实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学的办法。鼓励各地中小学自行组织毕业考试。完善初中升高中的考试管理制度,考试内容应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重视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部分学科可实行开卷考试。高中毕业会考改革方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继续实行会考的地方应突出水平考试的性质,减轻学生考试的负担。

  显然,毕业考试和初中升高中的考试方面,新课程明确了考试内容的改革方向,即重视应用与实践,这就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与考试改革之间进行了较好的衔接。与此同时,赋予了地方与学校考试自丰权,强调减轻学生考试的负担,势必将给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留出更大的空间,使学校教育摆脱分数的桎梏。这都将有利于考试和教学方式转向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摈弃一味追求分数的陋习。

  至于高考制度改革这一敏感的话题,同样在《纲要》中有着明确的阐述:

  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应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衔接。要按照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原则,加强对学生能力和素质的考查,改革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内容,探索提供多次机会、双向选择、综合评价的考试选拔方式。

  近些年来,我们不约而同地都会看到高考的改革方向和高考的力度。事实上,在三个“有助于”原则的指导下,从1999年开始,高考内容上突出了能力和素质的考查,增加了与现实生活经验和社会发展有关的应用题和能力题,并缩短了试卷长度以给学生留出更多的思维时间;同时设置了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培养学生学会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有效地杜绝学生偏科的发展,促进学生全面提高等等。高考改革的这些新举措与当前新课程所倡导的改革目标相一致,体现出二者相互配合、相互衔接的工作思路。

  可见,考试改革正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迈着坚实的步伐,一步一步向前推进。尽管还有一段路要走,尤其升学考试制度和高考改革还需要一段时间来加以完善,但我们不能因此简单地以“考试不改,课程改革寸步难行”的腔调来为课程改革泼冷水。我们应该看到,作为人才培养的基⑨,基础教育更应走在改革前列,为迎接将来升学考试制度和高考制度的根本性变革做好准备。这就要求我们要更快、更深入地推进本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快自身完善的步伐,以推动并适应各级升学考试制度的改革。新取向。

  另外,这种说法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的是“考试万能”的错误思想。尽管在较长一段时间内,考试有著不可回避的“指挥棒”作用,但这并不代表着考试可以决定一切,考试应该左右教育工作的方向。传统的应试教育产生了一切围着考试转的现象,教育也沦为考试的附属品。在很多教师的观念中,考试代表全部,考什么,他们就教什么,不考,则不教。这是一种可怕的考试文化,在这种思想的左右下,教师眼中的确“见分不见人”,教师和学生还有教育一同沦为分数的奴隶。学生的发展异化为代表知识和技能的分数,那么何谈学生将来对社会和时代发展的适应呢?为此,新一轮课程改革从人发展的角度、从社会发展的需要,重新界定了课程的功能,并探讨评价和考试的改革方向。新一轮课程改革提出,学生的发展除了“知识与技能”,还包括“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学科学习目标,还有一般性发展目标;除了学业成绩,还有学习态度、创新精神、动手实践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科学探究的精神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等等。无论怎样的分类,这些都是一个人全面发展的方面,也是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所应储备的素质,这就是教育的追求。但事实上,这其中的很多方面是无法通过考试的方式加以考查,更难以用量化的方式进行准确、客观的描述,更甭提对其发展的状况进行打分、排队、分等级,如人的价值观、终身学习的愿望、道德品质、情感与个性品质等,但这些恰恰又是一个人发展的核心或者重要素质。这就是“考试技术的有限性与教育追求的无限性”之间化解不开的矛盾。因此,应打破“考试万能”的神话,应尊重教育追求的价值,建立一种健康的考试文化:考试同样是为了促进发展而不应决定一切,教育的理念和追求才是决定我们教育行为的前提。所以即使无法考评的内容,如果是教育追求的方向,也应成为教育活动中不折不扣的内容。

  可见,考试改革并不能解决课程改革中的所有问题,也不是决定课程改革成败的决定性因素。真正影响和解决本次课程改革所有问题的关键,是观念,是建立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新课程观、教育观、学生发展观和教师观等,而不是某种方法或技术。

  59.如何完善初中升高中的考试管理制度?

  初中升高中的升学考试是基础教育阶段的重要考试,进行有关升学考试的改革,将对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产生积极的导向作用。为此,1999年4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思想:升学考试改革应有利于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的性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中小学课程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负担,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

  目前,各地已在初中升高中的升学考试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这就需要加强对初中升高中的升学考试的制度管理,以确保升学考试沿着考试改革的正确思路前进,确命题资格证书制度,难以从制度上保障命题的质量;有些地区没有建立有效的审题制度,部分地区存在着命题人员自己审题或者一人审多学科试题的现象,影响试题的质量;相当一部分地区因经费紧张,导致阅卷人员不足、阅卷时间不足,降低了评卷的信度等等。这提示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命题资格管理的评价和监督,并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指导,对于那些不符合国家考试命题和考试管理要求的命题单位要提出改进要求,不能按要求改进的应收回命题权,或者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命题,或者委托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他具备命题能力的单位组织命题。

  再次,加强对考试成绩处理的管理。《纲要》明确提出,教师应对每位学生的考试情况做出具体的分析指导,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并按考试成绩排列名次。考试是评价的一种,其目的在于帮助学生认识自己发展的优势和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并促进其发展。升学考试也不例外。但在当前,长期以来的应试教育造成“分数论”的考试文化现象,家长、学校、教师乃至全社会都是以分数作为评定一个学生发展、一位教师教学水平、一所学校办学质量和一个地区教育发展的惟一指标,尤其在处理升学考试这种高利害关系的考试结果时更加如此。无疑,这违背了素质教育的思想和本次课程改革的精神,而且这样的排列名次给予学生、教师、学校和地区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这种现象不仅扭曲、异化了教育的本质,而且使我们的教育陷入困境。因为,应试教育背景下培养出来的学生大多知识面窄、能力有限、对社会和生活的适应能力差,更甭提创新能力的发展。这些都使得学生难以面对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要求,难以适应日益增强的社会竞争等压力。可见,这种“分数论”的考试文化倾向需要得到彻底的扭转。因此,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绩给地区、学校或学生排队并公布名次。

  最后,加强对考试组织实施的管理。《指导意见》中强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领导,组织力量认真研究考试改革涉及的各个具体环节,从本地的实际出发,拟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并在政策、管理、人员和经费上予以保障,确保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顺利进行。

  目前,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在各地已经展开,但因地区和学校之间的差异很大,还较普遍地存在着陈旧的评价和考试观念,对改革存在着疑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中小学校长、教师的培训,使之了解升学考试改革的方向与要求,掌握评价与考试的基本方法;并以各种形式向全社会宣传升学考试改革,宣传现代教育评价思想,转变传统的考试评价观,争取全社会的认同和支持。与此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考试改革工作的检查,教育督导部门应将中考改革作为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督导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