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心理学家艾宾浩斯最早研究了遗忘的进程。研究结果表明:遗忘并不是人们以前认为的是在记忆以后过了很久才开始的。事实是学习之后遗忘 立即就开始了,而且如艾宾浩斯所说的:“开始遗忘是很快的,而在最后遗忘是很慢的。”可见,遗忘的进程是不均衡的,先快后慢是遗忘的基本规律。 影响遗忘进程的因素除时间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材料的性质。一般认为,形象材料比抽象材料遗忘得慢,有意义材料比无意义材料遗忘得慢。 (2)学习材料的数量。在学习程度相等的情况下,一次学习的材料越多,遗忘越快,材料少,则遗忘得较慢。 (3)学习程度。对所学习的材料达到恰能背诵之后,还继续学习一段时间, 称之为过度学习。心理学实验证明:在达到100%的学习程度以后,再继续多学几遍并不是浪费,而是很有必要,过度学习无论从保持量还是防止遗忘的数量来看,都要好于恰能背诵的学习。因此,学习不要满足于刚刚记住,但过多的过度学习也是不必要的。实验证明:150%的过度学习是最适宜的。 (4)加工程度。学习时是否对所学材料做认知加工,对遗忘有重要影响。单纯地复述材料,保持的效果较差,遗忘较多。经过学习者精制和组织的材料遗忘得较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