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过程

 

    心理过程(mental process)人的心理活动发生、发展的过程。具体地说,是指在客观事物的作用下,在一定的时间内大脑反映客观现实的过程。心理过程包括认识过程、情感过程与意志过程三个方面,其中认识过程是基本的心理过程,情感与意志是在认识的基础上产生的。当人以感知、记忆与思维等形式反映客观事物的性质、联系及其对人的意义时,是认识过程;由认识而引起人对客观事物的某种态度的体验,是情感过程;由认识的支持与情感的推动,使人有意识地克服内心的障碍与外部的困难而坚持实现目的的过程,则是意志过程。可见,情感与意志过程中都含有认识的成分,都是由于认识过程派生的;反之,情感与意志又对认识过程发生影响。因此,认识、情感与意志虽然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的过程,但不是三种彼此独立的过程,而是统一的心理活动过程的不同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