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的性质

 

  日常概念中的学习,往往限于知识、技能的学习,如学生上课听讲、做作业,青年工人参加技术培训等等。而心理学中所研究的学习,尽管各家各派的观点与定义不同,但其内涵远远超过了知识、技能的范畴。

  “学习”一向是心理学研究中比较核心的课题。长期以来,心理学中对学习有种种界说,但最为广泛接受的定义是:“学习是个体在特定情境下由于练习或反复经验而产生的行为或行为潜能的比较持久的变化”。

  由于学习心理学中的认知革命,目前更为广泛接受的定义是:“学习是由于经验所引起的行为或思维的比较持久的变化。”

  首先,学习的发生是由于经验所引起的。此种经验不仅包括外部环境刺激,包括个体的练习,更重要的是包括个体与环境之间复杂的交互作用。

    其次,由于学习必然发生的变化有时直接见诸行为,有时这种变化未必立即见诸行为,它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见诸行为,因此,有的心理学家把它视为行为潜能的变化。然而,认知学习理论家则认为,由于学习的发生引起了内部心理结构的变化,故被直接视为思维的变化。当然,无论是思维还是行为的变化,都是比较持久的。

    第三,不能简单地认为凡是行为的变化都意味着学习的存在。学习是由练习或反复经验而产生的。学习发生之后将要引起行为的变化,当然这种变化并不一定马上发生,有时学习之后要经过很长的时间才能出现行为的变化。而且,不能简单地认为,凡是行为的变化都意味着学习的存在,有机体的行为变化不仅可以由学习引起,也可以由本能、疲劳、适应和成熟等引起,由这些引起的行为变化就不能称之为学习的行为变化。学习的行为变化是比较持久的,而由疲劳、创伤、药物、适应所引起的行为变化都比较短暂的,并使得行为水平降低。成熟虽然也能带来行为的长期变化,但成熟与学习相比,它所带来的行为变化要慢得多,而且成熟往往与学习相互作用而引起行为的变化。

  学习总是要通过操作表现出来,学习所带来的行为变化也往往要通过操作表现出来,但学习与操作表现不能等同,学习的表现有时可多于学习,有时可少于学习,这要视每个学习个体的具体情景而定。如学习后的记忆不同,学习对动机的激发不同,学习的操作表现也就不同。

  第四,学习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不仅是人类普遍具有的,而且动物也存在学习。学习不仅指有组织的知识、技能、策略等的学习,也包括态度、行为准则等的学习,既有学校中的学习,也包括从出生以来就出现并一直持续终生的日常生活中的学习。学习可简单表示为:

         自变量→中间变量→因变量

           验→学    习→行为和思维的变化

      (个体特征与环境诸因素的相互作用)(行为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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