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文学史 第三节:《阿Q正传》
  《阿Q正传》是鲁迅小说中最著名的一篇,写于一九二一年十二月至一九二二年二月之间,最初分章刊登于北京《晨报副刊》(注:《阿Q正传》第一章发表于1921年12月4日《晨报副刊》的“开心话”栏,开头讽刺考证家的那些近似滑稽的写法,就是为了切合这一栏的题旨。但鲁迅“实不以滑稽或哀怜为目的”,所以越写越认真起来,第二章起便移载“新文艺”栏。至1922年2月12日登毕),以后收入小说集《呐喊》。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闭塞落后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一个从物质到精神都受到严重戕害的农民的典型。阿Q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赤贫者,他没有家,住在土谷祠里;也没有固定的职业,“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从生活地位看,阿Q受到惨重的剥削,他失掉了土地以及独立生活的依凭,甚至也失掉了自己的姓。当他有一次喝罢两杯黄酒,说自己原是赵太爷本家的时候,赵太爷便差地保把他叫了去,给了他一个嘴巴,不许他姓赵。阿Q的现实处境是十分悲惨的,但他在精神上却“常处优胜”。小说的两章“优胜记略”,集中地描绘了阿Q这种性格的特点。他常常夸耀过去:“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其实他连自己姓什么也有点茫然;又常常比附将来:“我的儿子会阔的多啦!”其实他连老婆都还没有;他忌讳自己头上的癞疮疤,又认为别人“还不配”;被别人打败了,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象样……”于是他胜利了;当别人要他承认是“人打畜生”时,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打虫豸,好不好?”但他立刻又想: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剩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于是他又胜利了。遇到各种“精神胜利法”都应用不上的时候,他就用力在自己脸上打两个嘴巴,打完之后,便觉得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于是他又得胜地满足了。他有时也去欺侮处于无告地位的人,譬如被假洋鬼子打了之后,就去摩小尼姑的头皮,以此作为自己的一桩“勋业”,飘飘然陶醉在旁人的赏识和哄笑中。但是这种偶然的“勋业”仍然不过是精神的胜利,和他的自轻自贱、自譬自解一样是令人悲痛的行动。阿Q的“精神胜利法”实际上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手段,使他不能够正视自己被压迫的悲惨地位。他的“优胜记略”不过是充满了血泪和耻辱的奴隶生活的记录。

  作品突出地描绘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同时又表现了他的性格里其它许多复杂的因素。阿Q的性格是充满着矛盾的。鲁迅后来曾经说过:阿Q“有农民式的质朴,愚蠢,但也很沾了些游手之徒的狡猾”(注:《且介亭杂文·寄〈戏〉周刊编者信》)。一方面,他是一个被剥削的劳动很好的农民,质朴,愚蠢,长期以来受到封建主义的影响和毒害,保持着一些合乎“圣经贤传”的思想,也没改变小生产者狭隘守旧的特点:他维护“男女之大防”,认为革命便是造反;很鄙薄城里人,因为他们把“长凳”叫做“条凳”,在煎鱼上加切细的葱丝,凡是不合于未庄生活习惯的,在他看来都是“异端”。另一方面,阿Q又是一个失掉了土地的破产农民,到处流荡,被迫做过小偷,沾染了一些游手之徒的狡猾:他并不佩服赵太爷、钱太爷,敢于对假洋鬼子采取“怒目主义”;还觉得未庄的乡下人很可笑,没有见过城里的煎鱼,没有见过杀头。阿Q性格的某些特征是中国一般封建农村里普通农民所没有的。即瞧不起城里人,又瞧不起乡下人;从自尊自大到自轻自贱,又从自轻自贱到自尊自大,这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这样典型环境里典型的性格。出现在阿Q身上的“精神胜利法”,一方面是外国资本主义势力侵入后近代中国农村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的表现,另一方面也为阿Q本身的具体经历所决定。鲁迅从雇农阿Q的生活道路和个性特点出发,按照自己艺术创造上的习惯——“模特儿不用一个一定的人”(注:《二心集·答北斗杂志社问》),遵循主体的需要进行了高度的概括。在思想熔铸的时候,又突出了人物复杂性格中的某一点,使某具有鲜明的精神特征,从而塑造了阿Q这样一个意义深刻而又栩栩如生的典型。

  作为一种比较普遍的精神现象,“精神胜利法”主要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产物,烙上了民族耻辱的湛深印记。在帝国主义扩张浪潮不断冲击下,封建统治阶级日趋没落,现实环境使他们产生一种无可奈何的心情,“精神胜利法”正是这种病态心理的表现。马克思和恩格斯说过:“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注:《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译本第3卷第52页)这是因为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的资料,而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说来只能受支配于统治阶级的思想。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受到统治阶级思想影响是十分自然的。还由于不同阶级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环境和同一个民族环境里,它们接触到的物质条件有一部分是相同的或者类似的,因而也就为这种病态心理的传播制造了机会。与此同时,农民本身的阶级弱点,小生产者在私有制社会里长期以来形成的经济地位,同样是孕育“精神胜利法”的温床。象阿Q这样一方面没有摆脱本阶级的弱点,另一方面又多少沾染了一些游民阶层落后意识的农民,接受和产生“精神胜利法”便更为容易。鲁迅在写作《阿Q正传》的时候,曾经抱有批判“国民的弱点”(注:伪自由书·再谈保留)的意图,根据这个意图,他还作了如下的说明:“我的方法是在使读者摸不着在写自己以外的谁,一下子就推诿掉,变成旁观者,而疑心到象是写自己,又象是写一切人,由此开出反省的道路。”(注:《且介亭杂文·答〈戏〉周刊编者信》)艺术必须担负起社会教育的广泛的任务,这表现了一个革命作家对于自己创作的严格的要求。实际上,阿Q也的确不是生活里的具体的“谁”,然而陈Q又的确是艺术上的具体的阿Q,没有阿Q的那些行动,也就没有了所谓“阿Q精神”。作为一个专替人家打杂的雇农的形象,鲁迅在作广泛针砭的同时,仍然是以对农民生活的实际观察作为艺术概括的基础的,他严格地遵循了现实主义典型化的原则。这样,阿Q的“精神胜利法”只能是为阿Q所独有的“精神胜利法”,和另外一些人身上的“精神胜利法”有相似的地方,也有根本不同的地方。正如鲁迅后来所说,“只要在头上戴上一顶瓜皮小帽,就失去了阿Q”(注:《且介亭杂文·寄〈戏〉周刊编者信》),足见人物形象在鲁迅心中是具体的,确切不易的。他也说过:“还记得作《阿Q正传》时,就曾有小政客和小官僚惶怒,硬说是在讽刺他,殊不知阿Q的模特儿,却在别的小城市中,而他也实在正在给人家捣米。”(注:《且介亭杂文末编·〈出关〉的“关”》)在鲁迅看来,针砭“精神胜利法”的普遍现象和塑造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并不矛盾。普遍性体现在特殊性里。典型性格越是具体深刻,也便越带有普遍性;阿Q的“精神胜利法”越是具有农民阿Q本人的特点,也便越能够取得广泛的社会讽刺的效果。这是因为:只有阿Q身上的“精神胜利法”吻合于他的阶级地位、生活经历和个性习惯,他才有可能成为一个活生生的人,使读过《阿Q正传》的都在脑海里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一旦遇见具有类似精神现象的人——尽管在根柢里存在着很大区别,也会立刻想起阿Q,立刻不自觉地叫出阿Q的名字来。艺术典型在普遍性上所引起的广泛影响,决不会也不需要损害它原来的属性。

  小说从第七章起,描写阿Q性格在革命到来以后的某些变化,这种变化紧紧地扣住农民阿Q的特点,进一步证明了惯于使用“精神胜利法”的阿Q作为农民典型的不可更易的意义。正当他在生活中处处碰壁,快到“末路”的时候,革命党要进城的消息传来了。阿Q原来认为革命就是造反,造反就是与他为难,一向表示“深恶痛绝”。现在看到百里闻名的举人老爷居然这样害怕,未庄的人居然这样慌张,便不免对革命“神往”起来。他想:“革命也好吧,革这伙妈妈的命,太可恶!太可恨!……便是我,也要投降革命党了。”和“精神胜利”不同,阿Q这个时候的感受完全具有现实的根据:向来骄横霸道的赵太爷换了一副面孔,怯怯地迎着他低声叫“老Q”;赵白眼也改口称他“Q哥”,想从他这里探听“革命党的口风”。这些都使阿Q感到新鲜和高兴。在革命的风暴面前,小说准确地勾画了各阶层人物的情绪和动态,严格地依照生活本身的逻辑和人物性格的逻辑写出了阿Q要革命的阶级特点。阿Q是从被剥削者朴素直感去欢迎革命的。鲁迅没有忽视这种革命性,也没有夸大这种革命性。阿Q觉得造反有趣,又似乎革命党便是自己,在他的想象中,革命党都穿着“白盔白甲”,拿着板刀、钢鞭、炸弹、洋炮、三尖两刃刀;革命之后,赵家的元宝、洋钱、洋纱衫,秀才娘子的宁式床,还有钱家的桌椅,都搬到土谷祠里来;第一个该死的是小D和赵太爷,还有秀才,还有假洋鬼子,……阿Q对革命的认识固然十分幼稚,十分糊涂,但由于这种想法里充满着农民式的均分思想和复仇情绪,却又的确反映了农民阿Q具有改变自己生活地位的迫切要求。鲁迅看到农民是一个被剥削的阶级,他们本身存在着许多缺点,不觉悟,不团结;同时也看到农民是一个要革命的阶级,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他们都是中国革命的重要力量;阿Q真心向往革命,在他身上始终潜藏着革命的可能性。

  毛泽东同志说过:“国民革命需要一个大的农村变动。辛亥革命没有这个变动,所以失败了。”(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毛泽东选集》横排本第1卷第16页)资产阶级领导的民主革命忽视了农民的要求,没有把农民自发的革命热情加以发扬和引导,相反地,却让封建地主篡夺了革命的果实,扼杀了农民的要求。它把皇帝赶下龙廷,却没有给广大人民以任何实际的利益。对这种“换汤不换药”的情形,小说也有真实的描写。革命党进了城,却不见得有什么大异样;知县大老爷还是原官,举人老爷当了民政帮办,带兵的还是先前的老把总。在未庄,赵秀才便同曾经出过洋的地主阶级里资产阶级化了的假洋鬼子串通一起,抢先向革命投机,挂出了“咸与维新”的招牌,而真正倾向革命的阿Q,曾经鼓起勇气去结识假洋鬼子,假洋鬼子却扬起了“哭丧棒”,不准阿Q革命。赵家的抢案发生后,“做革命党还不到二十天”的把总老爷,为了维持自己的威风,把阿Q抓了去,当作抢犯,当作“惩一儆百”的材料枪毙示众。正如稍后短篇《示众》所描写的一样,十五年前在仙台幻灯画片里见过的围看杀人的镜头,在小说结尾处作了具体的描写,说明人民的精神麻木现象深深地楔入了鲁迅的心坎,使他永远感到痛心。小说这个“大团圆”的结局的阿Q的悲剧,同时也是辛亥革命的悲剧。

  和鲁迅其它描写农民的小说相比,《阿Q正传》在更广阔的历史背景上,写出了当时中国农村的社会矛盾和阶级关系,并且直接联系到农民群众要求解放的问题。辛亥革命的命运是和阿Q的命运紧密地联系着的,阿Q被送上法场,辛亥革命也同时被送上了法场,枪声一响,这个革命的生命便和阿Q的生命一起结束了。这是一个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对现实的宣判。周扬在谈到《阿Q正传》的时候,曾经这样说过:“辛亥革命没有给农民以真正的利益,没有依靠农民,启发他们的觉悟性和积极性,引导他们走上革命的道路,这就注定了辛亥革命的必然失败。在这里,鲁迅对于农民的弱点方面的批评,同时也正是对于辛亥革命的一个严正的历史的评判。”(注:《发扬“五四”文学革命的战斗传统》,《人民文学》1954年5月号)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最初阶段,一些革命知识分子对于中国社会还缺乏透彻了解,“五四”当时“到民间去”的口号,并未引起一般知识分子对农民状况的认真研究。鲁迅以其长期以来深刻的观察和沉痛的感受,通过艺术描绘,让人重温辛亥革命的历史教训,虽然他较多地注意到群众的落后方面,但就此提出的启发农民民主主义觉悟的问题,客观上却有重大的意义。鲁迅当时还没有找到、因而也不能够明确的指出人民达到幸福生活的具体道路,却始终站在被压迫人民这一边,站在农民这一边,确信农民有权利过合理的生活,因而也有权利做革命党来争取这个合理的生活:“中国倘不革命,阿Q便不做,既然革命,就会做的。”(注:《华盖集续编·阿Q正传的成因》)在鲁迅的严峻的现实主义原则里,这里又反映了他的历史乐观主义的精神。阿Q这个人物自从在鲁迅笔底出现以后,一直成为具有类似精神现象的人的代名词,时时挂上批评者的口头,得到了普遍的运用。罗曼·罗兰和法捷耶夫曾经极口称道阿Q这个形象的生动与深刻的意义。法捷耶夫还说:“鲁迅,是短篇小说的名手。他善于简短地、清楚地,在一些形象中表达一种思想,在一个插曲中表达一件巨大的事变,在某一个别的人物中表达一个典型。”(注:《关于鲁迅》,《文艺报》第1卷第3期,1949年10月25日)这不是一般的评价,而是一个具有丰富的革命文学创作经验的作家,从自己的实际体会中总结出来的对于鲁迅小说的印象,以之说明《阿Q正传》的创作特点也是非常确切的。小说到现在为止已经有近四十种不同文字的译本,阿Q不仅是中国文学史上、也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不朽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