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生物课程目标说明

 

   生物课程标准中的课程目标部分分为课程总目标和课程具体目标两部分,前者是后者的高度概括,后者是前者的具体体现。具体目标又分解为知识、能力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的目标具有紧密的联系,是一个统一的整体。

.课程总目标

1获得生物学基本事实、概念、原理和规律等方面的基础知识,了解并关注这些知识在生产、生活和社会发展中的应用。

2初步具有生物学实验操作的基本技能、一定的科学探究和实践能力,养成科学思维的习惯。

3理解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意义,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4初步形成生物学基本观点和科学态度,为确立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奠定必要的基础。

   课程标准中的新概念和名词对教师理解课程标准至关重要的。对课程标准中出现的一些新的概念或名词能否正确理解?请阅读下面的资料。

[ 阅 读 ]《义务教育生物课程标准(实验稿)》有关概念的辨析(曹志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