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要规定最初十个整数的符号。在扩大的自然数列里,最前面的十个整数各有一个独立的符号,就是:
0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这十个符号都叫做数字,称为阿拉伯数字。
( 2 )要规定各个计数单位位置的顺序。在记数时,各个十进计数单位都要按照它们的十进顺序,由低到高(从右至左)地排列起来。参看“数位顺序表”。
( 3 )要规定数字记在数位上的原则。每一个数位上只记一个数字,这个数字是几,就表示这个数位上有几个计数单位。例如,在千位上记 6 就表示 6 个千,记 5 就表示 5 个千;同一个数字记在不同的数位上就表示不同的数。例如, 3 记在千位上表示 3 个千, 3 记在百位上就表示 3 个百。就是说,记在各个数位上的每一个数字,不但有其本身的数值,还有位置值,这就是阿拉伯记数法的位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