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1582—1666)
佛兰斯·哈尔斯,出生在佛兰德斯的一个制呢工匠家庭,后迁居荷兰的哈勒姆城,从此他一生的全部艺术活动都和这个
城市联系在一起。
14岁的哈尔斯师从于尼德兰画家、传记作者和哈勒姆学院领导人之一的卡列里·凡曼德,受到意大利式的学院主义教
育,28岁时参加圣路加画家行会。哈尔斯后来所走的是完全背离学院主义的艺术道路,他所描绘的对象都是画家同代人的肖
像,尤其善作群体肖像,力求描绘他们的独特面貌、情绪和对周围世界的态度。他常出入于底层的小酒馆,个性放荡不羁,
由于家庭的不幸,常被法院传讯,因多子女生活极为困难,常为温饱而疲于奔波。然而,他的天才遮掩了他的一切不幸,他
虽然贫穷潦倒,却常往来于市长之家和上流社会,在当时被人们视为奇怪的人。其实,具有艺术家气质的放荡不羁的性格才
使得他的作品具有非凡的个性。
哈尔斯是位具有民主意识和乐观的人,即使他的家庭常处于朝不保夕的境地,又经常和妻子吵架,他和他的画中人仍
充满生存的力量和乐观主义的精神,这种精神与刚独立的荷兰时代精神是相一致的。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贫富悬殊和不
平等现象日趋明显,它给画家的心灵造成的阴影,已在他的作品中开始流露出,他笔下的人物虽然还面带笑容,却在表面的
微笑里,已经失落了坚定的信念、刚毅的意志和乐观的精神。作为肖像画大师的哈尔斯,最爱用半身近景的构图,突出刻画
人物的表情,他的画中人物不是呆板的“模特”,而是正在自由自在、无拘无束、面对观众说笑的人物,他极擅长将人物转
瞬即逝的神情,用大胆、自由而不落俗套技巧永驻于画面;他喜欢用流畅奔放、极为醒目的大笔触和细小笔触相间塑造形象
,色彩响亮透明,富有强列的对比校果。那种轻松自如的用笔用色的艺术方法,使他赢得了极高的声誉,哈勒姆的人无论是
商人还是平民,如能得到他的画,将是无尚自豪和荣光,而他从不计较画的酬金。1627年佛兰德斯大画家凡·代克来到他的
画室,对他的艺术大加赞赏,两年后鲁本斯出使荷兰,访问哈尔斯被列入重要日程。
哈尔斯是位富有人生乐趣的人,但到了暮年,晚境极其悲凉,贫困孤独的大师带着遗憾于1666年8月永远告别了艺术,
由市政当局为他料理了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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