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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编写学习目标 1.学习目标的分类 2.学习目标的编写方法 ABCD 法:ABCD 是教学对象 (audience) 、行为 (behavior) 、条件 (condition) 和标准 (de-gree) 四个要素的简称。 教学对象:表述学习目标时,要注明特定的教学对象,例如,写明是“高中二年级学生”、“参加在职培训的教育技术人员”等。 行为: 这个要素用学生的行为变化表明了在教学结束时,学生应该达到什么样的能力水平,也是学习目标描述中最基本的成分。描述行为的基本方法是使用一个动宾结构的短语,行为动词用来说明学习的类型,宾语用来说明学习内容。例如: 描述动量守恒定理;列举当前常用的学习理论和教学模式;评析中国四大菜系的特点。 在这样的动宾结构中,宾语部分与学科内容有关,学科教师都能很好把握。需要注意的是,学习目标中的行为应具有可观察性的特点。 条件:这个要素是说明产生上述行为的条件。它既说明了学生应该在什么样的情境中完成目标所规定的行为,也说明了应该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评价学生的学习结果。条件一般包括下列因素: ①环境因素 ( 空间、光线、气温、室内外、噪音等 ) ; ②人的因素 ( 个人单独完成、小组集体进行、个人在集体的环境中完成、在老师指导下进行等 ) ; ③设备因素 ( 工具、设备、图纸、说明书、计算器等 ) ; ④信息因素 ( 资料、手册、教科书、笔记、图表、词典等 ) ; ⑤时间因素 ( 速度、时间限制等 ) ; ⑥问题明确性的因素 ( 为产生某种行为应提供什么刺激、刺激量如何等等 ) 。 标准:这个要素表明作为学习结果的行为的可接受的最低衡量依据。标准一般从行为的速度、准确性和质量三个方面来描述,可以用定量、定性或定量与定性结合的方法来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