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美纽斯(Johann Amos Comenius,1592—1670)

    捷克教育家。近代资产阶级教育理论奠基人之一。

    1952年3月28日生于尼夫尼茨城的一个磨坊主家庭。父亲是新教派“捷克兄弟会”会员。12岁时失去双亲,由兄弟会资助受到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16岁入普雷拉乌拉丁文法学校学习。

    1611年进德国赫尔博恩大学神学系深造。1613年在西欧各地旅游后进海德尔堡大学听课。

    1614年因病回国,在普雷拉乌主持拉丁学校工作。1616年被推举为兄弟会牧师,并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写成《简易语法规则》一书。1618年调赴富尔涅克城任牧师,兼摩拉维亚兄弟会学校校长。同年,捷克人民举行反对德意志天主教贵族统治的起义,1620年捷克战败,为避天主教迫害,于1628年逃往波兰。在波兰13年期间开展了广泛的教育活动,在兄弟会学校任教,后继任校长,撰写了《语言和科学入门》(1631)、 《大教学论》(1632)、《母育学校》(1633)等重要著作。

    从1934年起,开始研究“泛智”问题,准备编写一部百科全书式的著作《泛智论》。

    1641年应邀去英国主持《泛智论》的编纂工作,后因英国爆发内战而停止。1642年应邀转赴瑞典,为瑞典政府编写拉丁文教科书和教学法指导书。

    1648年回到波兰黎撒城。1650年被推举为兄弟会大主教。同年10月,接受匈牙利的邀请任其首都教育顾问,在此期间又写成了一系列教育著作。如《论天赋才能的培养》(1650)、《泛智学校》(1651)、《组织良好的学校的准则》(1653)、《世界图解》(1654)等。1654年返回波兰,继续研究“泛智论”。1656年因波兰与瑞典发生战争,移居荷兰阿姆斯特丹,在此写成《走出经院哲学的迷宫》(1657)、《和平天使》(1667)等有关社会问题的著作,并整理了自1627年以来撰写的著述,汇编成《教育论著全集》四卷,陆续出版。1670年l1月15日,客逝于荷兰。

    毕生从事教育工作,提出一系列教育革新措施和重要的教育思想:

    (l)对教育的作用给予高度的评价。希望通过教育改变社会道德普遍堕落的现象;认为人的发展完全取决于教育,说“只有受过一种合适的教育之后,人才能成为一个人”。

    (2) 高度评价了教师的作用,说“太阳底下没有比教师的职务更崇高更优越的了”。

    (3)论述了和谐发展的教育目的。说“人的本身,里外都只是一种和谐”,教育目的在于促进入的和谐发展;同时提出“自然适应性原则”,认为学校教育在培育人的过程中,必须遵循自然的法则和秩序。

    (4)主张实施普及教育,让所有青年男女都进学校学习。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学校教育制度,按儿童年龄分期实施各级学校教育。提出1一6岁为婴儿期,在每个家庭设的母育学校,接受家庭教育;6一12岁为儿童期,在乡、镇设的国语学校接受初等教育;12一18岁为少年期,在城市设的拉丁学校接受中等教育;18—24岁为青年期,在省城或王国的大学接受高等教育。

    (5)建立了学年制和班级授课制度。公立学校每年秋季统一招生,同一时间开学,按年龄和程度分成不同的班级上课;同时主张改革旧的课程设置、编写新的统一的教科书;论述了班级上课的教学原则体系。

    夸美纽斯在其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比较完整的教育、教学理论体系,为近代资产阶级教育学学科的形成,奠定了理论基础,被誉为教育发展史上的“哥白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