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群体谬误论与社会促进的有关实验研究
群体谬误及其分析 社会心理是研究个体的科学·群体谬误 由于考虑到人们的社会行为具有密切的关联和相互的性质,一些人便在构成群体的个体的心理之外,假设存在一种"集群心理"或"群体意识"。这是一种最为巧妙、最使人误入歧途的谬误。在文献中,这种谬误以各种面目出现,但不管在什么地方,它都使读者陷入难以理解的混乱之中。这里我们要考察一下这种理论的几个形式。本书的立场略述如下:群体心理学本质上完全是一种个体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不应当被当作与个体心理学截然不同的学科,它是个体心理学的一部分,它所研究的是与个体的由其同伴组成的环境相关联的个体行为。个体以生物需要为目的,其社会行为就是为达成这些目的而发展出的手段。解释个体的社会行为的所有机理都可以在个体的生物体中找到。 除了属于个体的意识之外,没有什么别的意识。各种分支的心理学都是关于个体的科学。如果将心理学的原理推广到更大的分析单位,那就会破坏这些原理的意义。 群体谬误的心理学形式 (1)"群众心理说"
群体谬误的最为臭名昭著的形式就是"群众意识"(crowd consciousness)的观点。人们早就注意到:在情绪激昂的暴众中,人似乎推动了自控,而被剧烈的情感与不可阻挡的念头来挟制。因此有人便提出在这种场合中个人的意识消失了而一种共同的或"群众的"意识出现了。对这种观点的反驳是非常明显的。心理学家都承认意识依赖于神经结构的活动。只有个体才拥有神经系统,群众是没有自己的神经系统的。其次,群众成员所共有的短暂的情绪或冲动是不能离开个体自己特殊的感觉和情感而独立存在的。 主张群众心理的还有另外一个论据:一群暴众能做出激烈的暴乱的行为正表明了"暴众意识"的存在,因为对于一个神智正常、离群索居的人来说,这种行为是不可思议的。这种辩解中有一点十分荒谬,它要求我们通过考虑孤立的个体,即根本不存在群众的情况来解释群众行为的性质,仅仅把孤立的个体的反应累计起来,除了计数之外,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但是若给定群众的情境--即若干个个体处于相互刺激的距离之内--那么我们会看到全体的行为正好是其中各成员的行为的总和。当我们说群众是激动的、冲动的、非理性的时,我们的意思是说处于群众中的个体是激动的、冲动的和非理性的。诚然,如果个体之间相互孤立,他们或许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但是,这只意味着只有在接触密切的群体中,个体才会受到其他人的情绪性行为的刺激而产生非同寻常的激奋。正是因为忽视了个体之间的相互刺激的反应,才导致了那种认为群众心理突然降临到个体身上来左右他们的行为的错误观念。由于群众被当作一个整体来看待,而不是被视为个体成员,所以壮观的暴众行为就与不确切的术语结合在一起,使人们的注意力偏离了解释群众现象的真正源泉,即偏离了个体。 (2)"集群心理"或"阶级心理"说
在另外一种意义上,群体有时也被说成具有自己的意识和行为,这种意义就是在诸如军队、政党、行会之类的组织中的成员之间的思想与行为的一致性。在这些集团中,心理的统一性被提高到独立的实体的地位。而所有成员都参与这一实体,例如,我们经常听到象"会议的精神"、"意见的一致"、"军队人格"、"集体精神"(esprit de corps)之类的说法。这些术语如果不是作为一种比喻,而是作为一种实在的意义来使用,那么它们就带有群体谬误的性质。如果因为个体生活中有某一特别的部分与他人的相应的特殊部分具有相似性,就把它抽出来建构成一个独立的心理实体的话,那么自然会让人产生下列疑问:散会之后,与会人员又关心起其他的事情时,会议的精神变成了什么?士兵休假时,军队人格又变成了什么?对后一问题的回答是:所谓的"军队人格"只不过是属于个体的一系列军事习惯。当离开军营时,士兵将它们作为神经模式保留起来,当履行军事事务时,他又将这些习惯应用于行动中,他并不是一来到同类士兵之中就立即获得了"军队的精神",正如一个人刚加入到造诣高深的小提琴家的集会中时不能即刻获得拉琴的技能一样。在这两种情形中我们所研究的是个别地获得的习惯。 集群意识与集群行为只不过是个体的状态和反应的聚集体而已,这些个体由于面对相似的规章、训练和刺激,因而具有相似的性质,许多社会的应用都是根据这种同质性而得出的。在政治生活中,所有人都设法"把握公众的脉搏",不管小的分歧,而选取"舆论"典线的顶点。在这种意义上,集群心理本身并不是一个实体,而只是一个实际的工作性概念。它是行为反应的某些普遍形式的方便提示,这些形式因为代表了成千上万的独立个体的结合点而引起了政治领导人的兴趣并由此而将它们作为获得广泛的控制的手段。因此,"集合的意见"只以一种类概念或思想的符号的形式存在。 同理,将军发号施令,军队中的所有人都服从他,由于士兵受过训练反应一致,将军可以控制这一群人,就像控制一个个体一样,但是其结果则有千百倍的效力,因此将全体称作一个单元,称之为集团军、军团或师是很方便的。然而我们不应当忘记,"单一性"并不在于军队是一个整体,而仅仅在于其成员一致行动,像单个人一样受控的能力。它并不存在于聚合体本身,而存在于将军对集合体的态度中,将军的命令是对军队而发,但是服从命令的却是个别的个人。 语言使我们可以方便地谈论这类组织的集合的成就。我们说"军队占领了城市"时会正确地被理解为似乎我们说的是"军队中的个体占领了城市"。同样,我们会说"群众"向殉难者扔石头,或"群众"猛烈地进攻巴士底狱。但是,语言也有不方便的地方。只要我们说的是外现的行为,就不会产生混淆的可能性--在各种情况中,我们显然都指的是个体在做动作。然而,当我们读到那些老社会作家所用的字,如群众"觉得"、"愿意",或群众是"情绪性的"、"偏狭的"、"不道德的"等等时,我们就到了危险的边缘,难免不将群众看作有一个自己的心理,能独立于其个别成员的心理而存在。由于这些状态很难捉摸,加之其表现形式猛烈异常,这就进一步加剧了语言所造成的错觉。 因此,在包含有心理因素的场合,最好还是使用虽不那么顺口但更为确切的说法,诸如"群众中的个体是情绪性的、偏狭的、不道德的"等等。这样做并不仅仅是卖弄学问,因为它重点突出了我们解释群众现象时所必须寻求的真正来源,假如我们真的认为展示出意识的各种变像的是群众心理而非个体心理,那么所有解释都退化为单纯的描述。比如说,如果认为群众之所以是非理性的、易受暗示的,唯一的原因就在于这些都是群众心理的本性,那么,我们就在采用群众一般的所作所为来解释群众的行为--这是一种地地道道的循环解释!而且,按照这种观点,某一群众就没有理由表现与别的群众不同的精神特点,所有的群众都要为诸如情绪性、非理性、头脑简单之类的同样的规律所制约,为了反驳这些错误和谬论,我们必须再一次强调在更深的层次上,即群体中的个体层次上来深入了解群体现象的重要性。只有把社会心理学看作一种研究个体的科学,我们才可能避免群众心理理论的那种肤浅的认识。 (3)"群体心理"说 群体谬误还有第三种形式有待讨论。这种观点认为社会心理并不存在于群众意识中,也不存在于精神集合物中,而是存在于常设组织中,这种观点认为人们通过相互尊敬和合作的态度、通过遵从同一种文化、传统或民族生活的符号而紧密地联合在一起。制度使人类联合的各种形式固定化,并使之成为个体生活的中心,例如,一所大学实质上并非由其建筑物、仪器设备甚或具体的教职员工组成,而是由一种思想体系和成员之间无形中表现出来的人际关系(正如一些人认为的那样,这种关系是以一种精神的形式表现的)所组成。因此,这类群体的心理就是一种组织的"精神结构",与个体成员的心理明显不同。个体来去自由,但这种组织性的精神生活却无限地延续下去。天主教会、犹太民族和英国民族都各自具有悠久的团结一致的历史,这正表明了被认为是精神存在的社会实体的这种形式可以独立于组成它的个体而存在。 如果对这一假说细加考察,那么就可看出它是集群理论与群体理论的微妙的变种。大学的组织确实存在于其各教员和学生相互对待的态度和他们对于留传下来的成文规则和制度传统的态度之中,这样就得到了由相似的反应倾向所组成的集群。每一个成员都知道其他成员采用与他相同的方式遵从着公有的规则而这种意识似乎使群体更加牢固地联系在一起。这只不过是一些共同的观念和感情,通过个体间彼此的意识感情更为一致而已。这也是一种一致性,与集群理论所说的统一化反应如出一辙,只不过复杂程度不同罢了。 群体的精神结构存在于何处?为了回答这一问题,我们还是回到个体。国民性、共济会纲领、天主教教义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并不是在某个体成员身上得以表现的所谓群体心理,而是在每个个体心理中不断重复的一系列观念、思想和习惯,它们仅仅存在于个体心理之中。它们不是以某种神秘的方式从群体生活中吸收来的,也不是遗传得到的。它们是由每一个个体从其他个体的特殊的语言和行为中学来的。这种社会联系一旦终止,群体的组织性生活就会消失。假如群体中的所有个体都同时消亡,那么所谓的"群体心理"就会永远烟消云散。要维持群体结构的连续性,没有必要保持同样的人员,但必须有人才行。 关于社会心理的结论
因此不论在那一点上,我们都不得不回到个体,将它作为所有那些可称为"心理"的东西的核心。在群众的激昂兴奋中、在集体的一致性中、在有组织的群体中,都是一样,其中可发现的心理因素都蕴含于特殊的个体成员的行为与意识中。所有带有群体谬误的理论的注意力都不幸地偏离了因果关系的真正核心--个体的行为机制,这些理论在研究的次序上,将群体置于这种个体机制之前,用对社会效果的描述来代替真正的解释,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充分注意个体,那么从心理上来说,也不会注意群体。我们之所以反复申明,坚持认为社会心理学是个体心理学人的一种形态,其理由到现在应是非常明显了。 群体谬误的生物学形式
社会实体的假说在心理学上有种种形式,在生物学上也有一些荒谬的类似形式。有人曾指出过人类有机体与社会的有组织的群体之间的许多类似之处。柏拉图将理想国中的三个部分:统治者、战士和工人分别比作人体的三个相应的部分:头、胸和腹。斯宾塞发现"国家"很像人类的身体,其分配机关如同血管,其控制和交通机构如同神经等等。还有一种理论认为在(1)有机体自身的个别细胞中,(2)由这些细胞集合而成的有机体中,(3)由各种有意识的有机体聚集而成的社会中,都存在着独立的心理。这后一种理论将社会有机体的概念和社会心理的概念结合了起来。这些生物学的说法如果只是作为一种比喻(如柏拉图和斯宾塞的那样),那还很难说它们是谬误。作为一种比喻,它们非常形象生动,但是由于夸张,虽然我们不难同意在社会群体内部存在着组织,但是严格地说,将这些群体称作有机体是不妥当的。首先,在群体的各个单元之间并不象在有机体的细胞和器官之间那样有一种组织(tissue)的连续性。其次,个体身体的组织(organization)基于整合,或整个个体的幸福,而在社会体中,组织和功能的控制原则是各个部分的利益,也就晃各个独立个体的利益。 因此,个体才是真正的机体,因为他是社会的心理单元。群体只不过是供给他社会环境,让他在其中作出反应。有组织的社会则主要是一套规则,用来指导他的反应,以免他妨碍他人的生活。 社会心理学与社会学
严格地说,行为、意识和有机生活是属于个体的,但是只要我们不把群体当作一个有机体或精神实体,我们确实偶尔也将群体说成是一个整体。事实上,对群体的研究是属于社会学这一特定学科的范围。社会心理学家研究群体中的个体,而社会学家则探讨作为整体的群体,社会学研究群体的形成、团结、连续和变迁。心理学的知识,如个体的先天反应、习惯性的和情感性的趋向等等可作为一种解释性的原则,基于这些原则,社会学家来建立他们对群体生活的解释。其他学科对这种解释也有所贡献,一些社会学家将这些普遍的人类反应称作"社会力"。例如,一个国家在战争时期人们对于公敌的憎恨就可说是一种社会力。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心理学家的任务就是解释个体的憎恨的起因和条件,以及他的行为在唤起他人同样的憎恨情绪时所起的作用,社会学家的兴趣则在于研究这种反应对于将群体联合起来,在同对立群体的斗争中产生强烈的一致性行为的广泛的效果。 因此,一般意义上的心理学和特殊意义上的社会心理学就是社会学的基础学科。事实上,社会心理学的成长壮大有赖于社会学家的工作。然而,如果像某些人所提出的那样,将社会心理学视作社会学的一个会支,而不是心理学的一个分支,那就错了。例如,埃尔伍备教授更愿意将社会心理学称为"心理社会学",在笔者看来,这似乎晃不公正地缩小了心理学家的领地。合理的做法是:将社会行为与社会意识仅仅看作是个体心理的与其环境的某些部分有关的一种形式,而不用考虑由这些反应所产生的群体的构成和性质。不管社会学家的兴趣多么好,给予社会心理学的帮助多么大,社会学与社会心理学仍然要保留研究的界限。 社会心理学中的行为与意识
一个体对于另一个体的影响总与行为有关。一个人作出刺激,另一个人作出反应;在这个过程中就已有了社会心理的本质。一个人刺激另一个人所采用的手段总是某种外观的符号或行为,而决不可能是意识。刺激与反应行为两者有时都可能伴随有行为双方各自的社会意识;但是,就我们所知,一个人的意识并不能直接影响另一个人的意识和行为。现在有些方面有一种流行的企图,想把社会的概念和社会心理学的领域限制在存在着他人的和社会关系的意识的社会互动的形式之内。从我们这里的立足点来看,这种限制不仅毫无必要,而且非常狭隘。我们已经指出,意识不能直接产生影响,因此也就不能用来解释人们的互动,如同在心理学的其它非社会的分支学科上一样,在社会心理学中,意识的作用也是描述性的而非解释性的。即使在最社会化最有自觉意识的群体中,除了个体之间行为上的相互刺激之外,再没有什么别的力量将群体组成到一起,也没有别的工具来达到思想的一致和有组织的生活。而且,不存在"精神的"相互刺激,(如果这一术语所指的是某种不同于生理刺激的东西的话),因为除了生活刺激之外,不存在任何别的刺激。因此,将我们从中可以发现确定的社会行为(即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的各种形式的动物生活纳入我们所考虑的研究领域中似乎较为合适。至于这些低等动物生活中的社会行为是否有社会意识伴随,这一问题虽然在纯理论上颇为有趣,但在我们这里关于社会心理学的定义中毫无必要考虑,可以略而不谈。 然而本书后面的章节决不会对社会意识这个要素忽略不记。我们将指出在整个情境中社会意识是很重要的,也有助于估价行为的原则。本书专门有一章讨论社会意识。我们将力图在个体社会生活的两个方面之间寻求一种适当的比例。 社会心理学的工作定义
本书研究计划只有当为了集中注意力于某一类相关联的问题的目的时,给一门学科下定义才是有价值的。根据这一实际的而非教条主义的目的,我们可提出如下定义:社会心理学是研究个体行为的科学,这种行为特指个体刺激别的个体时的行为或对于别的个体的行为的反应;社会心理学也描述个体的意识,这种意识特指对于社会事物与社会反应的意识。简言之,社会心理学是研究个体的社会行为和社会意识的学科。 群体中个体对于社会刺激的反应--社会促进与竞争 在各种比赛行为中,我们可以看出有两个因素。第一个因素是社会促进(social
facilitation),这是指个体只要耳闻目睹他人在做同样的行动,其反应就会增加的情形。第二个因素是竞争(rivalry),指的是由求胜的意识所伴随的行动的情绪强化。虽然两者的效果难以区分,但是在整个反应中,它们实际上是性质截然不同的两个因素。社会促进可以独立于竞争而存在,在诸如赛跑、测力实验等事例中就可看到这种情况,因为这时通过一定的安排已消除了竞争的因素。虽然这两种因素本来是相互补充的,但是为了清楚起见,在下的讨论中我们还是指导它们分开。 在1916年到1919年间,笔者在哈佛大学心理学实验室进行了一系列实验,这些实验与上述实验相似,不过在方面上有下列几点不同。笔者所用的被试不是儿童,而是成年的大学生,他们的平均年龄为25岁,男女两性都包括在内,共作时被试四、五个人一组,围坐在一张圆桌旁。独作时被试都同时工作,但每个人各在一间屋内,每个屋内都有一个发明器以报告时间。在连续进行的测试中,T和A两种实验条件交替出现,以使两种情况下练习、适应和疲劳的影响可以相等,另外还设法消除竞争的因素。至少是使其减少到通常的最低程度,以便测量社会促进的纯粹效果。为了达到这一目的,采用了几种权宜之计:首先,每个测试都给定相同的时间,被试的速度取决于他所完成的工作量。这样就不会出现某一被试先于其他被试完成工作的情况,实际中还禁止被试互相比较测试成绩,禁止他们讨论结果。最后,实验时强调所作的测试根本不是比赛,对被试者的工作记录并不加以比较,但是,所有的被试都被告和,在各个测试中应当尽力求快,同时还要正确。当他们在群体中工作时,还告诉他们每一个人所做的都是同样的工作。 在这些实验中所测验的精神活动种类很多,本节中只叙述关于注意力与脑力活动两方面的测验和结果。在这两方面我们用了下列三类测验: (1)删去元音字母测验(Vowel
Cancellation Test)在被试者面前放一些报纸的专栏,请他们尽可能快地划掉所有的元音字母。 (2)注意力的可逆性变换测验(Reversible
Perspective Test of Attention)。 (3)乘法测验(Multiplication
Test)在纸上列出若干乘法问题,每一行有十道题,每个问题都是两位数乘以两位数的运算。一看到开始做的信号,被试就开始从每行的左端做起,在一分钟之内,能做多少就做多少。工作的速度以完成或部分完成的题数来计量。注意力的持久性则以运算的正确程度来衡量。被试者15人,每个人大约单独完成30次测验,在群体中也完成30次测验。 由上述实验的结果的恒定性,我们可以看出,在需要周密的注意力的脑力活动中,(1)大多数人的工作速度在受到共同工作者的刺激时便会加快;(2)相反,也有少数人因受社会影响而降低工作速度,后者形成另外一类人。 至于工作的质量,我们可能会猜想由于产生社会增质与社会减质的个体人数大约相等,所以群体刺激对于个体工作的质量并不产生什么影响,但是这种印象并不正确,因为虽然有些被试的工作质量不受群体的影响,但其他人却有很明显的增减。内省的报告表明存在几种互相冲突的影响。一方面,由于别人在作同样的活动,个体觉得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想求更快、更正确(这是一种促进);另一方面,由于声音的嘈杂、情绪的干扰,注意力难以集中。对于一些人,促进的影响要大于纷扰的影响,因此产生一种社会性减质。总的来看,后者的减质要大于前者的增质。有一个被试,习惯上很不合群,单独作乘法运算时出了34个错误,在群体中则出了100个错误。从这些情况来看,似乎还是单独工作时工作的质量较好。 群体的刺激对于工作的数量有积极的影响,对于工作的质量则没有积极影响,这一点并不难以理解。工作的"数量"代表的是行动的速度,而"质量"严格地说根本不是由行动所决定的,而是由防止出现任何错误的注意力过程中稳定性所决定的。我们对于各种情形中的社会促进的研究都表明它是某种行动形式的发放与增长。促进行动的社会刺激比那些暗示注意力的恒久性的社会刺激更为有效。 乘法运算测验中的错误的情况可用来解释群体的纷扰影响。在共作时,在连续的测验的问题中所犯的错误趋向于集中在某些地方,而单独作时的错误分布得较为分散。用来表示错误集中趋势的指数称为聚集性错误分数(cumulative
error score)。在群体中工作时,这个分数较大的有10人,单独工作时年龄较大的只有3人。有人一起工作时纷扰较强,注意力出错的情况相应地较多。在这里,情绪的因素也很重要。许多错误也许已为被试所看出,虽然因为时间缺乏和实验指导的缘故,他们不能加以更正。同时,被试也可能觉得其他人也许正在正确地运算,而他自己的工作会因此而不如同伴的好。这样一来,心神的安宁便不易即刻恢复,在接着要解决的问题上更容易出错。这种解释如果正确的话,就提示了个人心中有一种潜在的倾向,要采用群体所设立的标准来评估自己工作的好坏。这种比较对个体自身是不利的,它扰乱了个人的心绪。 社会促进的个体差异
不同的个体对于群体影响的感受性不同。儿童比成人更易感受促进的社会影响。即使在成人中间也有显著的个体差异。在上述实验中,有些人行为上有一种社会性减量,或是在思想上及判断的一致性上对群体刺激没有表现出通常的反应。习惯、通常的工作环境、精神上的紧张不安、注意力分散、退缩性、消极的易受暗示性、好胜心、社会心的缺乏以及其他特质都可以帮助我们解释这些反常的反应。 还在种个体差异值得特别注意。群体的社会促进对于那些工作迟缓、成绩较差的人影响最大,而对于那些工作速度较快、效率较高的人影响最小。梅约曾经发现过与此一致的关系,笔者所做的关于脑力活动和联想的实验中也有这种现象:个人单独工作时的速度与在群体中工作时的成绩的相关虽然很低,却总是负
,在一些情形中可以达到-5或-.6。对这种现象,可部分解释如下:共作者的行动的平均速度要低于行动最快者的速度,于是群体的刺激对于行动最快的人就是不促进,而倾向于抑制。这种效果与用一匹慢马来作为快马的标兵的情形是一样的。另一方面,行动最慢的人则会感到有助于加快行动的刺激,从而得到促进。竞争在这里也有一定的作用,这一点后面会谈到。 共作群体(co-working
group)中的社会意识
由这些社会实践中的被试所作的内省报告实际上表明,他们总有一种意识,认为其他人"正在努力地、很快地工作"。个体感觉到有一种特殊的助长刺激,如铅笔写字的摩擦声、脚步的移动、凝神呼吸的声息、对于邻近的工作者的速度、停顿、工作进展程度的旁观等等。促进意识和暗示意识的其他形式有相似之处,它们都可以没有充分的目的或理由的情况下对行动起促进作用。个体很少明确地意识到"别人写得很快,所以我也得挺快写"。这种意识状态与竞争感根本不相干。据报告说政治家一种对于抑制因素的意识,这些因素包括由于想象用自己的成绩跟别人作比较而产生的注意力分散和情感抑制。认识到自己成绩低劣及其他缺陷往往会带来一个高度的自我和社会意识,社会意识也因群体所从事的工作种类不同而有所差异对于需要外的明显的行动的工作,社会意识较强烈;对于智力性较强的工作,社会意识较弱一些,这种工作既要求注意力更加集中,又较少受到共作者的行为的刺激。 竞争
竞争与社会促进一起导致了社会增量的产生,这些社会增量在实验中和实际生活中都可能看到。在许多领域,竞争所起的直接促进作用可与社会促进一起,增加工作者的能量和成就,工业、教育和体育运动就是这样的领域。战胜他人的雄心,与奖金、报酬和计件工资的经济刺激相结合,便成为工厂管理者手中一种有效的工具。 不过对于这些方法还有一些限制。竞争与社会助长一样,虽然能增加工作的数量,但并不能改进工作的质量,事实上它不可能降低工作质量。在成人的工作中,即使按惯例告诉他们:"工作要尽可能求快,同时也要细心",也还是会出现这种情况。竞争对于行动的速度,比对于注意的精确性与持久性有更为积极的影响。 有关群体影响的实验研究总结
实际社会生活中的群体的人际关系要比上述实验中设定的情况复杂得多。因此,虽然实验结果是有用的、重要的,但要从中抽出普遍的法则还得十分慎重。我们可将实验结果总结如下: 共用群体中出现的社会促进可以增加个体工作的速度和数量。这种增加在外现的、体力活动中比在纯粹的脑力活动中要更加显著。对于成人来说,群体对于个体注意力的持久性或工作的质量没有什么改进,一些个体在有人共作时事实上反而做得更糟。在群体中个体所作的推理的逻辑性会降低,但表述这一推理所用的文字数会增加。至少在一类工作中,社会性增量的趋势在工作的开始部分是最强的。 社会性增量存在个体差异,随年龄、能力和人格特质的不同而不同。能力最差的人,社会性增量最大,能力最强的人,社会性增量最小。 有两个过程,可用来解释群体对于个体工作的促进作用。第一个过程是社会促进。当其他人做与我们相同的工作时,他们的活动可作为一种有助益的刺激,增加或加快我们的反应。这一过程伴随着一种促进的意识。第二个过程是竞争。它的产生与群体工作所设定的竞争性程度成正比,虽然对所有共同活动来说,似乎本来就存在一定程度的竞争。竞争的效果是情绪的强化、为维护各种优势需要和兴趣的斗争,这些需要和兴趣就是竞争所增进的反应。在共作性工作中,竞争增加了工作的速度和数量,而对工作的质量没有什么改进。与社会促进一样,对竞争的感受性也随着年龄、性别、人格特质的不同而不同。有一引起人当竞争性非常强时,由于过度的刺激,在工作中容易产生实际的损失。要想得到竞争的最优效果,两个人的能力必须基本上相当。当竞争使群体中产生一种社会性增量时,个体工作的绩效就有拉平到一个共同的水准的趋势。这是因为,工作速度较快的人由于没有难以对付的竞争者便会有所懈怠,而工作较慢的人怀着赶超优先于自己的人的希望而加强了努力。自我激励和群体之间的竞争有其特殊的意识态度,有助于个体行为的实际的增加。 有他人在场时的工作,即使同他人没有直接的接触与交流,也会建立一些基本的态度。不论什么时候,只要我们觉得自己的反应和别人的行为有点不同,或者低于他们的平均水平,我们便会感到慌乱和迷惑。在联想过程中,我们倾向于抑制自我中心的趋向和个人的情绪。在思考过程中,我们采取一种交谈的态度,虽然思路更加开阔,但精确程度降低了。最后,在比较判断的过程中,我们避免极端的结论,经常无意识地倾向于与我们认为是旁人的东西保持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