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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主体
一幅结构完整的摄影画面一般都是由主体、陪体、前景、和背景(环境)等各部分组成的。其中,主体是摄影画面中要表现的主要对象,也是照片视觉结构上的中心,集中体现照片的主题思想,所以,主体是构图的主要成分。拍摄者在安排画面构图时,总是让主体占据画面中最醒目的部位,使它最容易吸引观众的视线,同时使其他被摄对象处在从属地位。
主体必需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画面所表现内容的主要体现者,二是画面结构的中心。这也是主体的两个基本作用。一幅画面要有明确的主体,没有明确主体的画面,将是失败的构图。在取景构图时,要通过对各种被摄体的相互比较,找出最具特性、典型性的物体作为被摄主体。
主体的选择要符合构图简洁的原则。
选择好主体,观察是前提。在摄影时要仔细观察主体的面貌特征,做到有目的地选择为表现主题服务的主体。在观察时要特别注意主体的细部特征,揭示主体的细部特征往往是表现主题的重要一环。初学摄影者在取景时一般只注意被摄主体的全貌,而忽视细部的表现,结果,所摄照片的主体常常缺乏个性化的特征。观察过程也是培养眼睛发现能力的过程。被摄体的许多生动情节往往瞬间即逝,眼观八方,及时发现,就能迅速做好准备工作,等待时机,抓取精彩瞬间。
1、主体的处理
处理画面的主体时,要注意以下六个方面:主体的大小、主体的位置、画幅与水平线、主体的方向性、主体的完整性以及如何突出主体。
(1)主体的大小
主体在画面中的大小可用景别来表示,它可呈现景物的远近、局部和整体,增强视觉效果,充分 表现画面的主题。(有关景别的知识将在后面的课程详细介绍)
(2)主体的位置
主体作为画面上最主要的内容,它的位置一般不在画面中间,而应偏离中心,如果将主体安排在画面中间,就会形成对称的构图,容易产生平稳或呆板的感觉。恰当放置主体的常用方法有以下几种:
A、平面划分法
平面划分法,是用横竖两条直线,把画面分成四等份,再用两条对角线交叉划分,然后在每一等份中再用对角线连起来,形成一个中心点和四个交叉点,这四个交叉点就是视觉中心。如图2-1所示,F为画面的视觉中心点。
B、三分法
三分法就是将画面按上、中、下三等分,各区域的视觉效果都不一样,如图2-2所示。A区给人一种轻松感觉,有飘动、自由、开阔的视觉效果,可放置如云、烟、气……等较轻的物体;B区是中间对称区域,均衡,有不灵活的感觉,与A、C两区形成均等,较死板;C区有稳定、限制、沉重的感觉,可置放较大的物体,如山、川、大地等。
三分法还有对角线、垂直线、水平线三分法。分别把对角线、垂直线、水平线分成三等份,A、B为视觉中心。如图2-3所示。
不论是哪种三分法,三分线位置表现力最为强烈,不但观赏起来舒服,同时显示出主体所在环境,增强渲染主体气氛。
C、九分法
把画面分成九块相等的区域,有人叫“九宫格”,如图2-4所示。这九宫格如舞台九个区域一样,根据剧情布设不同身份、性格的人物在不同的区域中活动,以加强戏剧的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