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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光型、光比、光色
四、光型
指所用光线的类型,从摄影用光的造型效果来看,光型大致可以分为七类:
(1)主光
又称“塑形光”,是指在摄影造型时起主导作用的光线,对被摄体明暗反差、立体感、质感和透视感的表现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摄影用光中,通常根据被摄体的特点来选择主光的光质和光位。主光的光质和光位决定着被摄体的造型效果;主光的强弱决定了曝光量的多少。
(2)辅光
又称“补光”,用以提高由主光产生的阴影部亮度,揭示阴影部细节,以取得明暗适度的反差,使所摄对象得到较为细致的全面呈现。
(3)修饰光
又称“装饰光”,指对被摄景物的局部添加的强化塑形光线,如发光、眼神光、工艺首饰的耀斑光等。其照度不可太强,以免影响整体布光效果。
(4)轮廓光
指勾勒被摄体轮廓的光线,其位置通常在被摄体的后方或侧后方,逆光、侧逆光摄影通常都用到轮廓光。轮廓光不仅使画面主体与背景明显区分,而且具有立体感和装饰效果。在运用轮廓光照明时,应选用深色的背景。同时,光线的照明强度应大大地强于主光和其他光型的照明强度。
(5)背景光
是专门用来对被摄体背后的景物进行照明的光线。背景光可以提高背景的亮度,缩小背景与主体之间的光比,表现出主体所处的环境特点。
背景光强度的调控应根据画面的基调来进行,高调照片背景光的强度应大于主光,低调照片背景光的强度应大大地低于主光;中间调照片背景光强度介于主光和辅光之间。
(6)模拟光
又称“效果光”,用以模拟某种现场光线效果而添加的辅助光。
(7)特殊光
一切并非用来照明的发光体所发出的光,或自然界的某些发光现象。有利于加强作品形象化的表现力。
●在拍摄时,有时只用一种光型(常常是主光),而更多的是将几种光型同时作用于同一个被摄体,以获得更好的光线照明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