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第八章 >> 第四节 不同物体的用光处理
第四节 不同物体的用光处理
1、物体不同表面的反光特性
物体所表现的物质结构,大致可归纳为四类:粗糙面、光滑面、镜面和透明面。
①镜面
镜面物体表面结构的反光特性属单向反射性质。其特点是:在反射角能见到光源的形成,耀斑的亮与其周围的暗形成强烈反差。周围若有明亮物体,则该物体表面能见到亮物的反射影像。
物体表面不会对顺光形成单向反射和强烈的明暗反差的亮度间距,照明效果比较均匀。物体的立体表面会对前侧光、侧光形成较大的明暗反差,但不会形成刺眼的单向反射光,只要适当地在暗部增加补充光,以减少明暗的亮度间距,物体表面的质感还是能较好地表达出来。物体表面会对侧逆光、逆光形成单向反射,在反射角的方向看这一物体,物体表面会有强烈的光斑,不利于质感的表现。
散射的顺光、前侧光、侧光等,在物体表面不会形成光斑,有利于物体质感的表达;散射的侧逆光、逆光在物体表面会产生局部的不很强的光斑,只要提高辅助光的亮度,也能较好地表达物体表面的质感。
②透明面
透明面物体表面结构的反光特性也属于单向反射性质。透明面的物体,一般不应该以浅亮的背景作映衬,而应以深色的背景来映衬。运用侧逆光和逆光再辅以均匀的正面光,有利于表现其质感。
③光滑面
光滑面物体表面结构的反光特性属于混合反射性质,其反射光特点是:在反射角上能见到一片闪光,周围部位有一定的亮度,形成一定的反差,但见不到反射影像。
顺光照明均匀、不产生耀光,有利于光滑表面质感的表达。前侧光、侧光照明,物体表面以散状反射光为主,不会形成强的耀光,对表达物体表面的质感有利;若再加上辅光并缩小光比,则效果更佳。侧逆光、逆光照明在物体表面构成了混合反射的状况,在单向反射的视角上会出现一定面积的耀光,质感会有所损失。
散射光往往没有明确的投射方向,不会产生耀光,有利于光滑表面质感的表达。
④粗糙面
粗糙面物体表面结构的反光特性属于漫反射性质,其反射光的特点是:投射到物体上的光向各个方向反射,表面亮度较均匀。
顺光照明效果平淡,没有明显的明暗反差,对质感的表现较弱。侧光、前侧光能使物体凹凸不平的表面产生受光面、背光面及阴影,构成极细微的明暗反差,能较好地表现物体的质感。侧逆光、逆光表现物体起伏大,明暗反差大,质感往往被强化、被突出、被夸张。 散射光几乎不产生阴影,照明效果平淡,不利于物体质感的表达。
2、不同物体的用光处理
① 粗面的不透明体,例如拍摄麻袋、毛毯、禽兽、石狮,用前侧光、后侧光或侧逆光显示其纹理特征;拍摄硬币、碑刻、浮雕,则应用前侧光或45°的斜射光。
②粗面的半透明体,例如拍摄羽毛、挑花窗帘,用前侧光或斜射光显示其表面纹理;用侧逆光或逆光透射,则可显示其结构纹理。蒸汽、烟雾为流动多变而不规则的粗面的半透明体,显示其质感须结合暗背景,从侧逆光或逆光角度拍摄。
③细面的不透明体,例如拍摄皮肤、积雪、相机,用前侧光、侧射光、侧逆光或高位逆光显示其表面肌理、纹路及起伏层次。
④细面的半透明体,例如拍摄花瓣、树叶、玉器、丝绢织物,用侧逆光或逆光透射,显示其半透明感及其纹理;用前侧光、斜侧光则可显示其表面纹理及结构特征。
⑤镜面的不透明体,例如拍摄光泽的瓷器、工艺品、金属器具,用柔化的前侧光或左右两侧柔和的反射光,显示其花色、结构及光泽感;拍摄抛光为镜面效果的花岗石或大理石的石板,应用前侧光或斜射光显示其美丽的花纹。
⑥镜面的透明体,例如玻璃器皿、冰灯、冰凌、水滴,衬以亮背景逆光拍摄,可形成深色轮廓边的透明效果;衬以深色、黑色背景,用高位顺光拍摄,可取得白亮轮廓边的透明效果结合亮背景或暗背景,用柔化的前侧光或侧逆光,则可显示其晶莹剔透的光泽感。
⑦镜面透明体覆盖的不透明体,例如拍摄涂了清漆的桌面木纹、清澈山泉底部的石卵,须使镜头光轴与镜面(指桌面、水面)不垂直,用顺光、前侧光或侧射光;镜头光轴与镜面如果垂直,则不可用顺光。(拍摄镶在玻璃镜框内的字画或摄影作品也应如此用光)
⑧半透明体覆盖的物体,例如拍摄蚊帐内入睡的孩子、挂了纱幕的舞台表演情景、竹帘后面的人物特写,厨房蒸汽笼罩的炊事员,不可向覆盖物打光而应向被覆盖的人物、景物照明;或者,被覆盖物的亮度应大大超过覆盖物。
为显示物体的质感及其形状,在充分掌握上述八项用光方法的同时,还应在拍摄之际仔细观察所拍摄对象,根据具体情况略微调整光位或取景角度,甚至增加必要的辅助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