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教师的担子重了

中小学教师必须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浪潮中,重新接受一次“洗礼”。由于课程功能不仅仅局限在传授知识技能,而是要让学生形成积极主动学习态度、学会学习、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如何实现课程功能的改变? 首先,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和基础教育的主要任务,确定学生终身发展必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使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赋予了新的内涵。其次,强调学生学习的过程与方法。以往更多关注的是学生学习的结果,而忽略了学生通过什么样的学习方法和策略来学习,死记硬背、题海战术得到的高分,掩盖了学生在学习方式上存在的问题。所以,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与方式是引导学生学会学习的关键。第三,强调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获得知识与技能的过程应当成为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学生应该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学会正确的价值选择,逐步具有社会责任感。此次课程改革,每一门课程标准都对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以及情感态度价值观三方面进行了有机整合,努力体现新课程的价值追求。

课程功能的转变就要求教师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形成新的课程观、知识观和学生观等等。“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是新课程的核心理念,它倡导教师要形成新的学生观。新课程倡导哪些具体的学生观呢?

1)学生是发展的人。把学生看成是发展的人,包含以下几个基本涵义:第一,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它要求教师应努力学习、掌握学生身心发展的理论,熟悉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并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第二,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应该相信学生的确潜藏着巨大发展能量,坚信每个学生都是可以积极成长的,是有培养前途的,是追求进步和完善的,是可以获得成功的,因而对教育好每一个学生应充满信心。第三,学生是处在发展过程的人。作为发展的人,也就意味着学生还是不成熟的。从教育的角度讲,它意味着学生是在教育过程中发展起来的,是在教师指导下成长起来的。在一定的意义上,可以说学生的命运掌握在学校和教师的手里。学生是不是生活得很有趣味,是不是学得很好,能不能健康成长,是不是幸福快乐,都和他们所在的学校和所遇到的教师有极大的关系。

2)学生是独特的人。这包含以下几个基本涵义:第一,学生是个完整的人。学生并不是抽象的学习者,而是有着丰富个性的完整的人。在教育活动中,要把学生作为完整的人来看待,就必须反对那种割裂人的完整性的做法,还学生完整的生活世界,丰富学生的精神生活,给予学生全面展现个性的时间和空间。第二,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特性。每个人由于遗传素质、社会环境、家庭条件和生活经历的不同,而形成了个人独特的“心理世界”,他们在兴趣、爱好、动机、需要、气质、性格、智能和特长等方面是各不相同、各有侧重的。“人心不同,各如其面”。珍视学生的独特性和培养具有个性的人,应成为我们对待学生的基本态度。独特性也意味着差异性,不仅要认识到学生的差异性,还要尊重学生的差异性。差异不仅是教育的基础,也是学生发展的前提,应视为一种财富而珍惜开发,使每个学生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完全自由的发展。第三,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异。学生和成人之间是存在很大差别的,学生的观察、思考、选择和体验,都和成人有明显的不同。

3)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把学生看成具有独立意义的人,包含以下几个基本含义:第一,每个学生都是独立于教师的头脑之外,不依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教师要想使学生接受自己的教导,首先就要把学生当作具有独立性的人来看待,使自己的教育和教学适应他们的情况、条件、要求和认识的发展规律。第二,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躯体,自己的感官,自己的头脑,自己的性格,自己的意愿,自己的知识和思想基础,自己的思想和行动规律。教师不可能代替学生读书,代替学生感知,代替学生观察、分析、思考,代替学生明白任何一个道理和掌握任何一条规律。教师只能让学生自己读书,自己感受事物,自己观察、分析、思考,从而使他们自己明白事理,自己掌握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第三,学生是责权主体。从法律、伦理的角度看,在现代社会,学生在教育系统中,既享有一定的法律权利,承当着一定的法律责任,是一个法律上的责权主体,又承当着一定的伦理责任和享受特定的伦理权利,是伦理上的责权主体。学生是权利主体,学校和教师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学生是责任主体,学校和教师要引导学生学会对学习、对生活、对自己、对他人负责,学会承当责任。视学生为责权主体的观念,是建立民主、道德、合法的教育关系的基础前提。强化这一观念,是时代的要求。

课程结构要改变过去强调学科本位的倾向,更多地体现课程的综合性、选择性、均衡性(特别是科学、历史与社会、综合实践课),在课程内容上要纠正过去“繁、难、偏、旧”的问题,以适应不同地区学生发展的需要,这对教师原来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学科素养就提出了新要求;在课程实施过程中,改变强调机械记忆、死记硬背的做法,倡导学生乐于探索,勤于动手,同时也就要求教师要调整教学行为和策略,并改变角色,不再是知识的占有者、传递者,而应该是学生发展的指导者和促进者。

李建平的《教师如何走进新课程——课程专家与课程实施者的对话》一文就很形象地说明了在新课程的挑战下,教师身上的担子明显重了。本次课程改革,不仅要改变千百万教师的教育观念,而且要改变他们每天都在进行着的习以为常的教学方式、教学行为,其艰难性是不言而喻的。教师要进行角色的转变,需要采用新的工作方法,需要新的技能,需要适应新的学习方式以及教学策略的改变。

新课程中,小学以综合课为主,初中设置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高中以分科教学为主,从小学到高中都要以必修课的形式开设综合实践课。这就要求教师去涉猎其他学科的知识;学会合作,学会依赖群体的智慧解决教学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学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来开发课程资源,等等。其中重要的是我们必须更新师生观与质量观,在教学实践中建构互动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个体感受,建立以教师评价为主,校长、科任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评价的制度。

新课程实施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困难,需要教师去解决,去处理,以便推进新课程的行程。一是家长对新课程不理解。这时教师就有责任向家长解释新课程的观念和课程改革的意图,以使学生在一个新的氛围中学习时, 家长不至于感到困惑和生疏。教师也有义务向社区的成年人说明将要进行的变革,以便使他们能带着同情、理解以及对新课程的诚意来教育社区内的孩子。二是在新课程的实施过程中会存在新旧教育观念、评价标准的冲突,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教师具有耐力和抗干扰的能力。如某位数学教师很有创意地教学生学习5+3=8。他将学生分为两组,一组将黄的、红的的橡皮泥分别搓成小球,然后要求在每个竹签上穿上5个黄色的和3个红色 的小球,要连续穿20串。另一组在一筐玻璃球中捡出5个蓝色的和3个绿色的装成一袋,连续装20袋。学生学得兴高采烈,然而教导主任看这节课后,却评价说“这种课不像数学课,倒像手工课,是四不像的课。教学目的不明确,教学重点不突出”,此时教师感到很委屈。这是在新课程实施过程中难免会遇到的。要想改变这种状况,教师应该经常与学校管理人员对话,要勇于阐释自己的教育理念和改革设想,同时需要建立新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三是教师在实施新课程过程中,在操作上会遇到困难。如教学环境、条件、设备等方面不成熟,另一方面是教师自身对新知识、新技术、新的组织形式、新的教学设计、新的合作关系准备不足。但是教师不能等待时机成熟了再进行新课程,而是要自觉的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给新课程的实施创造条件。这就要求教师学会在教学实践中反思,学会和他人合作,学会终身学习等等。

4.教师与新课程共同成长

课程与教师之间是共生、共建的关系,教师与新课程共同成长和发展。任何新课程的施行,都会推动着教师教学观念的更新,都需要教师行为发生与之相适应的变化,而教师行为变化的速度和程度又决定着课程改革的进程和成败。课程与教师本来就是一体的。课程改革有两个不可分割的因素,即技术因素和人的因素。课程设计是课程改革的“技术因素”,教师是课程改革中“人的因素”,只有实现“技术因素”与“人的因素”的统一,新课程实施工作才能顺利进行。在新课程中,教师作为“人的因素”,他不再只是课程的执行者,而且是课程的建设者、调适者,是课程实施中问题的协商者、解决者。因此,新课程对教师在课程决策、开发、研究能力上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同时,教师的课程地位和对课程的作用也将获得新的提升。

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仅对我们教师提出了新要求,赋予我们新的历史重任,同时也为我们教师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舞台。我们的工作不仅仅是付出和奉献,在教学实践中,教师与学生共同成长和发展,共同体验成功的喜悦和体现自身的生命价值。正如课程专家说的,新课程将改变教师的教学行为和方式,教师将与学生一起随课程的发展而发展。

教师将与新课程同行,在实践新课程的过程中能够不断地检验、完善和发展新课程,同时完成“人——课”要素之间的匹配,加速实现教师自身的成长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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