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Language="C#" AutoEventWireup="true" CodeFile="2408.aspx.cs" Inherits="_Default" %> 8、怎样认识恐怖主义的危害?怎样认识我国的反恐立场与行动?
8、怎样认识恐怖主义的危害?怎样认识我国的反恐立场与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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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提出与解析思路】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恐怖主义已经影响世界与地区和平、安全和稳定的重要因素,是一大国际公害,严重地威胁着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威胁着所有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与繁荣以及人民的生命健康和安全,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

    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担保不遭受极端主义分子的恐怖袭击,“9·11”恐怖袭击事件不只是对美国的袭击,也是对全世界所有爱好和平的国家人民的挑战。对此,只有全世界采取统一的协调一致的行动才能有效的打击和铲除国际恐怖主义。
【问题解析】

    一、国际恐怖主义是人类社会的公害
 
    (一)恐怖主义的含义

    恐怖主义是指一种为了达到某种政治或社会目的,通过制造恐怖气氛来引起社会注意,以威胁有关政府或社会,针对非战斗目标特别是无辜平民目标的各种形式的违法犯罪性质的暴力或非暴力破坏活动。有预谋、有政治目的、伤害平民以及非国家行为或者地下组织这四个要素是国际社会就恐怖主义定义问题进行磋商的重要基础,这些要素在很大程度上揭示了恐怖主义的本质。

    (二)恐怖活动的特征

    自从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后,恐怖活动就出现在政治舞台上。恐怖活动在人类社会已经肆虐了两千多年,正式使用恐慌主义的概念也已有200多年历史。进入20世纪后,随着帝国主义和殖民地矛盾的激化,恐怖主义开始跨出国界。2001年震惊世界的“9.11事件”对整个国际社会的冲击和影响十分深刻。

    “9.11事件”表明恐怖主义具有跨国、跨地区性质,成为国际公害,对整个国际社会的冲击和影响十分深刻,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担保不遭受极端主义分子的恐怖袭击。非传统安全问题背景的复杂性表明,它既是政治、经济、民族、宗教等各种矛盾的综合产物,又有很多存在于历史、文化方面的深刻背景,使人类所处的国际安全环境出现了新特点,面临新挑战。对此,只有全世界采取统一的协调一致的行动才能有效的打击和铲除国际恐怖主义。

    综观当今世界恐怖主义罪行我们会发现,恐怖主义正在与更多的种族和宗教因素搅合在一起,成为一种新的“准战”中心。21世纪的发展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人类绝不能高枕无忧,掉以轻心。专家们认为,当今全球恐怖活动有以下6个特点:

    1、恐怖主义国际化。恐怖活动虽然时多时少,但危害不断;

    2、美英等西方国家是恐怖袭击首当其冲的靶子,恐怖分子往往针对那些没有受到保护的人员和设施;

    3、恐怖活动准备充分,计划周密;

    4、恐怖组织有政府支持。某些国家的政府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向恐怖分子提供金钱、外交庇护、训练营地、武器、爆炸物及舆论宣传。

    5、范围不断扩大。冷战期间恐怖活动多发生在中东地区,而目前则全球开花。

    6、恐怖组织进一步增加,人员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美国中央情报局统计,目前全球的主要恐怖组织有1000多个,比20世纪80年代增加了40%,21世纪恐怖组织数量有可能进一步增加。同时,高知、智能性恐怖分子人数也与日俱增,给反恐怖带来新的问题。

    (三)恐怖主义的危害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恐怖主义问题已愈来愈成为影响世界与地区和平、安全和稳定的重要因素,是一大国际公害,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活动,包括生化恐怖与核恐怖,都严重地威胁着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威胁着所有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与繁荣以及人民的生命健康和安全。“9·11”恐怖袭击事件不只是对美国的袭击,也是对全世界所有爱好和平的国家人民的挑战。

    中国虽然没有发生大的恐怖事件,但也是恐怖主义的受害者之一,面临的威胁主要来自境内外的“东突”恐怖势力和国际恐怖组织、恐怖分子等进行的各种恐怖活动。在我国新疆进行严重破坏活动的恐怖组织“东突厥斯坦”(简称“东突”)与境外恐怖集团勾结,在境内外大搞恐怖活动,罪行累累。特别是1990年至2001年在境外建立秘密训练基地,筹集、制造武器弹药,在新疆策划实施了200多起爆炸、暗杀、投毒、纵火、袭击等一系列恐怖暴力事件,残害无辜,造成各族群众、基层干部、宗教人士160多人丧命,440多人受伤,留下了血腥的记录。他们以分裂为目的,以暴力为手段,以宗教为外衣,鼓吹“圣战”,策划、组织骚乱、暴动事件,不断制造恐怖气氛,给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的威胁。同时,“东突”势力还与国际恐怖主义拉登集团联系密切,对整个亚洲地区的安全和稳定也构成威胁。

    对此,我国政府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多次表示要坚决打击恐怖主义,彻底铲除恐怖主义根源,并与国际社会合作,积极支持与参与国际反恐斗争。

    (四)恐怖主义产生的原因

    恐怖主义的出现绝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其深刻的国际背景和广泛的政治、经济、社会根源,既有历史的根源,也有现实的原因。从根本上说,恐怖主义是一国之内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和世界范围内南北发展不平衡两者相互作用而形成的。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社会不公、政治纷争、局势动荡则是恐怖主义盛行的温床。现代恐怖主义恶性膨胀的原因是和平与发展问题长期未能得到解决,尤其是冷战结束后南北差距拉大,民族宗教矛盾日益尖锐,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发展使全球范围内的恐怖主义活动进一步升级。2001年9月11日,恐怖分子针对美国纽约世贸大厦等多个目标发动的恐怖袭击行动,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二、我国政府的反恐立场与行动
 

    中国是一个热爱和平、珍惜和平、维护和平的负责任国家,中国和世界各国在打击恐怖主义问题上有着共同和长远的利益。中国政府立场坚定,态度鲜明,一贯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积极支持与参与国际反恐斗争。

    中国加入了绝大部分反恐公约,在“平等合作,双向互利”的基础上,与有关国家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双边反恐合作,努力消除恐怖主义的根源。近年来,中国积极倡导区域反恐合作,加强了亚太经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东盟地区论坛的反恐斗争,联合了其它国家、以及单独举行了不同规模、不同形式的各种“反恐”演习,表明了中国反对恐怖主义的立场和态度,向世界宣示了中国制止一切恐怖主义活动,打击恐怖主义的决心和信心。

    美国反恐只治标不治本,搞反恐战争扩大化,即只采取军事手段打击恐怖势力,而不从根本上解决恐怖主义产生的根源——贫穷和不公正的国家政治经济旧秩序。美国反对恐怖主义的真实战略目的在于对新世纪世界政治秩序重新洗牌,把世界纳入美国主导的政治秩序之中,实质上仍然是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的表现,中国对此持反对态度。

    (一)中国的基本立场

    2002年4月,江泽民在德国外交政策协会发表的演讲中,向国际社会系统表明了中国政府关于反对恐怖主义的观点。江泽民指出:“9·11”恐怖袭击事件的发生再次表明,恐怖主义严重威胁着世界的和平与稳定,是国际社会的一大公害;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坚定不移地谴责和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国际社会应加强对话和磋商,开展合作,共同打击国际恐怖活动;打击恐怖主义要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及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充分发挥联合国和安理会的主导作用,一切行动应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及其他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应有利于维护世界及世界和平的长远利益;针对恐怖主义的军事行动应目标明确,避免伤及无辜;不能将恐怖主义与特定的民族或宗教棍为一谈,不能对打击恐怖主义采取双重标准,不能借反对恐怖主义推行别的影响世界和地区稳定与发晨的政治意图;无论恐怖主义发生在何时何地、针对何人、以何种方式出现,国际社会都应共同努力,坚决予以谴责和打击。党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指出,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要加强国际合作,标本兼治,努力消除产生恐怖主义的根源。
 

    在反恐的问题上,中国的基本立场是一贯的和明确的,主要包括以下五点:

    第一,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中国主张,不论恐怖活动发生在何时何地、针对何人、由谁组织、以何种方式出现,国际社会都应采取一致立场,同仇敌忾,坚决打击,绝不能用双重标准对待恐怖主义。

    第二,反恐不能搞扩大化。打击恐怖主义应证据确凿、目标明确,避免伤及无辜,不能借反恐推行霸权主义。反恐应成为不同文明相互交流和借鉴的新契机,对话与融合的新起点,共同进步和繁荣的新动力。

    第三,反恐要标本兼治。中国有句古话叫“薪不尽则火不止”。冲突和动荡是恐怖主义滋生的温床,贫穷和落后是恐怖主义产生的土壤,只有根本解决和平与发展两大问题,推动世界各种文明的共同发展,促进全人类的共同进步,推动社会公平与公正,才是彻底铲除国际恐怖主义滋生和蔓延土壤的治本之策。

    第四,反恐应充分发挥联合国和安理会的重要作用。中国主张应尽快建立安理会主导的,公正、合理、有效的国际反恐合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合国和安理会在打击恐怖主义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五,反恐需要加强国际合作。中国愿意与世界各国一道共同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特别是在反恐情报信息交流,截断恐怖活动的资金来源,引渡和遣送恐怖犯罪嫌疑人等方面加强合作,以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安全。

    (二)中国反对恐怖主义的实际行动
 

    中国政府不仅在政策主张上明确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而且在实际行动上作出了广泛的努力。

    早在“9·11”事件发生前,我国就在2001年6月在上海合作组织的组建过程中,中、俄、哈、吉、塔、乌六国元首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在打击亚洲地区的“东突”(即“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恐怖主义势力上开展了合作,为六国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势力,维护地区安全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2001年“9·11”事件以后,我国政府在反恐问题上采取了一系列举措。

    2001年12月,我国响应联合国的号召正式加入了《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国际公约》,签署了《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

    2001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通过并公布施行了《刑法》修正案(三),使打击恐怖主义犯罪活动有法可依并加大了惩治力度。修正案(三)增加了严厉打击恐怖犯罪活动的具体内容,规定实施“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犯罪行为者至少要判处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直至死刑;还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是明知是编造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恐怖组织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对其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犯罪分子,最高法定刑为死刑。这一规定对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表明我国政府有决心、有能力坚决打击包括“东突”恐怖势力在内的一切恐怖犯罪活动,得到世界各国的支持和配合。

    2002年1月22日我国政府发表了《“东突”恐怖势力难逃罪责》一文,揭露了“东突”恐怖势力近年来在国际反华势力的支持下,为实现建立所谓“东突厥斯坦国”的妄想,在新疆大量从事民族分裂活动和宗教极端活动,并制造多起恐怖事件的罪恶行径,重申了中国政府打击恐怖势力,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坚定决心。

    2002年6月,在中国政府的积极努力下,上海合作组织六国元首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这为维护中亚地区的安全稳定,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等三股势力提供有效保证。

    2002.10.27在上海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期间,各组织领导人发表了《反恐声明》,推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外长在京举行非例行会议并发表了共同反恐声明。
 

    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重视并支持联合国在联合国宪章精神的指导下,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自1988年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特委会以来,中国认真地履行了对联合国的承诺,开始以区别对待的态度有选择地参与了国际维和行动并不断地扩大参与的力度,数量从无到有,规模从小到大。2001年,中国正式成立国防部维和事务办公室,统一协调和管理中国军队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工作。目前,中国只向联合国维和任务区派遣工程、卫生和后勤保障等非战斗部队,不派遣有可能卷入当地冲突的战斗部队。截止2005年8月底,中国已累计向中东、塞拉利昂、刚果(金)、埃厄、利比里亚等14个联合国维和任务区派出了4100多人次的维和军事人员,其中维和分队3000多人次,军事观察员和参谋军官近900人次,已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派兵最多的国家。在过去的16年中,中国有2名军官和4名士兵在执行任务中牺牲,数十人负伤。此外,从2000年1月12日中国第一批维和警察踏上联合国东帝汶任务区起,中国还先后向波黑、利比里亚、阿富汗、科索沃、海地及苏丹7个国家和地区派出维和警察588人次,执行维和任务。中国维和部队自参加维和行动以来,以其良好的作风和高质量完成任务的能力赢得了联合国维和行动领导机构和所在任务区人民的广泛赞誉,在国际舞台上展示了人民解放军威武之师、和平之师的良好形象,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声誉,树立了一个独立、自主、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应该看到,恐怖主义属于极少数极端邪恶势力,绝不能代表任何民族和宗教,不能把恐怖主义与特定的民族、宗教或地区混为一谈,相提并论。打击恐怖势力是和平与暴力的较量,是针对暴力恐怖犯罪活动,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各民族的共同利益,保证正常宗教活动的进行,而不是民族、宗教或文明的冲突,更不是针对哪个民族和宗教。
【问题拓展】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恐怖主义问题已愈来愈成为影响世界与地区和平、安全和稳定的重要因素,中国虽然没有发生大的恐怖事件,但也是恐怖主义的受害者之一,面临的威胁主要来自境内外的“东突”恐怖势力和国际恐怖组织、恐怖分子等进行的各种恐怖活动。

    任何一个恐怖组织都不会声称自己是恐怖组织。最近十几年来,在中国的新疆地区相继发生了260多起恐怖事件,造成了包括维吾尔族在内的无辜群众、基层干部和宗教人士等160多人丧生,440多人受伤,不仅对中国造成了危害,也对地区安全与稳定构成了威胁。

    来自中国公安部的证据表明,这些恐怖暴力事件中的大多数是由境外“东突”组织直接策划、指挥,境内一小撮人呼应,共同制造的,而且“东突”恐怖势力与国际恐怖势力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形成的过程中,“东突”势力已经具备了恐怖主义的三个主要特征:

    第一,符合宗教极端型恐怖主义的特征。这种恐怖主义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打着纯洁宗教的旗号进行恐怖活动,这个特点在“东突”势力身上得到了印证。

    第二,具有民族分立型恐怖主义的特征。新疆的“东突”分裂势力本身也是这种世界性的民族分裂主义的产物,他们认为维吾尔族的人数更多、文化更悠久,所以就企图也效仿建立以维吾尔族为主体的独立政权,并不断地挑起民族分裂的争端,加剧民族分立的情绪。

    第三,国际恐怖主义具有恐惧性、暴力性的特征。他们主要依靠暴力或暴力威胁的方式制造恐怖气氛,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破坏的手段进行活动,引起社会的恐慌。在这个特征上,“东突”分裂组织有过之而无不及。比如“东突”分裂分子在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市连续制造了多次公共汽车爆炸案,就在当地引起了高度的恐慌。

    为了保护各族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共同利益,维护中国新疆及其周边地区的稳定和国家的统一,中国除了对“东突”恐怖势力所从事的暴力恐怖活动依法予以坚决打击外,也在积极地寻求国际上的合作。这是因为“东突”的恐怖势力长期与“基地”组织相互勾结,在中国新疆和中亚地区等制造了多起恐怖暴力活动,已严重威胁到该地区的和平与安全。目前,随着“东突”恐怖势力所犯罪行的不断披露,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认识到“东突”的恐怖本质,对中国打击“东突”的行动给予了越来越多的理解与支持。2002年9月,联合国安理会已将“东突厥伊斯兰运动”列入恐怖组织名单,再次表明“东突”组织已为世人所唾弃。中国愿与有关各方携手合作,更加有效地打击“东突”的恐怖势力,保障中国各族人民和平、安定的生活,维护地区的和平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