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Language="C#" AutoEventWireup="true" CodeFile="1204.aspx.cs" Inherits="_Default" %> 4、怎样全面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4、怎样全面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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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提出与解析思路】

    基本经济制度是第四课二节的中心内容。“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党的十五大做出的一项重大的经济决策,体现了所有制理论的重大突破。为了帮助教师准确、完整地理解和把握这一内容,下面从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容、必然性和作用三个方面作些简要地归纳和分析。
【问题解析】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容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包含着公有制为主体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

    首先是公有制为主体。公有制为主体的含义,根据十五大报告主要有两点:其一,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其二,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对这两点可做如下分析:①公有制为主体既有量的要求,也有质的要求,公有资产占优势不仅是数量上的,还表现为在质量上的不断提高。同时国有经济还必须占领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经济领域,发挥主导作用,这也是质的要求。②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国民经济发展方向的导向和经济运行总体态势的控制力上,如对实现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目的和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实施经济结构的调整等起的引导作用和控制能力。③公有制为主体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区别,不搞一刀切。只要从全国总体上符合以上两点要求就是公有制为主体。④还要科学地界定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它不仅包括传统的单一所有制形式的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和集体成分。

    其次,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里包括以下三点: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市场竞争的主体(这里的主体是相对于市场的客体——商品而言的),它们在公平竞争中共同发展。②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里改变了过去的“是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的说法,这就将非公有制经济从过去在“制度”外变为“制度”内,由“补充”变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一变化实质上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认识上的突破。同时,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活跃市场,方便人民群众生活,增加就业和增加国家及地方财政收入等有重要作用。③要继续鼓励和引导各种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既要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又要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确立的客观必然性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实行何种所有制结构,归根到底是由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决定的。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所有制结构能够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落后和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所有制结构必然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

    我国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内,由于没有完全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缺乏科学认识,从而实行了一些超越阶段的错误政策。在所有制结构上重全民、轻集体、排挤个体、消灭私营,急于过渡,盲目求纯,力图建立单一的公有制经济结构。实践证明,这种单一的所有错结构不符合我国生产力低水平、多层次、不平衡的状况,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总结我国经济建设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始终清醒地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发展的不同阶段,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是不同的,不顾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条件,要求实现单一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既是不现实的,也是违背客观经济发展规律的。

    以公有制为主体、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状况决定的,也符合经济发展国际化的需要。一方面我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公有制的物质基础,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生产力水平有了很大发展,建立起了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但我国生产力的现实状况是总体水平比较低,发展不平衡,层次比较多,这些社会化程度差别很大的、不同层次的生产力,客观上要求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经济是开放的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会不断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实行对外开放,发展各种形式的外资经济成为必然的选择。

    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的所有制结构有了很大变化,最主要的是公有制经济比重下降,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并逐步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据比较重要的地位。如何看待所有制结构的这种变化?第一,这是所有制结构调整和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改革和调整所有制结构就是要根据中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现实;改变公有制经济一统天下的状况,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局面。第二,公有制经济比重虽然有所下降,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并没有动摇。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速度和比重虽然有所下降,但它们对社会资产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并没有削弱,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仍然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资产优化组合增强了公有经济的影响力。第三,评价所有制结构不能离开生产力状况抽象地以公有化程度高低为标准,而应该以是否符合“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因此,1997年党的十五大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基本制度的确立,是由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的: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第二,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

    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作用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贯穿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长期坚持,一百年不动摇。

    所有制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基础与核心。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和核心。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决定了我国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然实行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因此,坚持这一基本经济制度不动摇就保证了坚持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动摇。

    同时,将公有制为主体确立为基本经济制度还具有了必须执行的严肃法律效力,它是我们国家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制定和完善其他方面的经济制度(如企业制度、经营制度、分配制度、市场制度等)和管理制度(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税收、物价、统计、审计、财政和国家对国民经济的调控、管理等制度)的基础,是健全我国法律、法规的依据,是制定各项经济政策的出发点。总之,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对其他经济制度、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都起着制约和决定性的作用。坚持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才能保证我国的各项经济制度、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真正建立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础之上,并服从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四、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一个有机统一体,公有制为主体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两个方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二者统一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一个有机统一体,它既包括了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又包括了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非公有制经济。没有公有制经济,公有制经济不处于主体地位,社会主义就将丧失其自身的经济基础,就不能确保我国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不能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和社会主义道路。没有其他所有制经济,就会脱离当代中国国情,脱离初级阶段的实际,重蹈超越阶段的覆辙,同样不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两个方面,就其经济性质来说是有区别的: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各种非公有制经济不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但它们与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相联系,并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发展。各种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组成部分不是因为它们是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而是因为它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

    2.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要做到两个“毫不动摇”。

    实践表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有各自大显身手的领域,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具有互补性。同时通过市场竞争,可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具有互动性。正因为如此,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第一,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作用。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作用。第二,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第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问题拓展】

    公有制为主体和国有经济为主导二者之间是什么关系?它们有什么联系和区别?教材对于公有制为主体和国有经济为主导各自含义与内容的分析是清楚完整的,但是“主体”和“主导”之间是什么关系,教材未作说明,这一点往往又是容易被混淆的。这是在学习基本经济制度时应深入思考的一个问题。

    此外,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与公有制和公有制形式之间是什么关系?怎样理解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概念?混合所有制经济与单一的所有制形式比较具有哪些特点?这也都是可以进一步探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