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Language="C#" AutoEventWireup="true" CodeFile="1205.aspx.cs" Inherits="_Default" %> 5、企业是怎样产生的?怎样认识企业的本质和企业制度形式?
5、企业是怎样产生的?怎样认识企业的本质和企业制度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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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提出与解析思路】

    企业是第五课的教学中心内容。企业是社会经济的微观基础,是国民经济的细胞,企业的发展对社会宏观经济有重要的和直接的影响。这里我们介绍企业的形成和企业制度的基本形式,目的在于阐明企业制度是社会化生产发展的必然产物,企业的实质是通过一定的企业组织形式来实现社会资源的配置,而现代企业制度形式则是现代市场经济经济条件下,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组织形式;同时,通过对各种企业制度形式的介绍,使老师们在比较中更清晰的把握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和作用,从而丰富对现代企业制度形式的认识与理解。
【问题解析】

    一、企业的起源
 
    制度经济学的创始人凡勃伦说,现代文明的物质基础是工业体系,而使它活跃起来的主导力量是企业。企业在现代经济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那末,企业是怎样产生的?

    企业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更确切地说,是商品生产的产物。在自然经济状态下,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是家庭,那时也有一些手工作坊,但他们的产品主要是供奴隶主和封建主消费,而不是为了交换。因此,这种家庭和手工业作坊都不叫企业。在封建社会末期,从分散的小生产生长出资本主义的简单协作。而手工业工场是企业的最初典型形态,它成为资本所有者雇佣许多工人,使用一定生产资料,协作从事劳动的生产单位。马克思指出:“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在工场手工业上取得了自己的典型形态。这种协作,作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特殊形式,在真正的工场手工业时期占统治地位。这个时期大约从16世纪中叶到18世纪末叶。”机器大工业时代是以第一次工业革命为开端的,这时作为社会基本经济单位的企业大量涌现,并与社会各个方面建立了广泛联系,企业也从工业领域扩展到商业、建筑、运输、金融等各个领域。可见,企业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的产物,是商品经济和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根据马克思的思想,企业的产生同生产成本的节约相联系。企业是分散的个体生产者的替代物。企业的本质在于它是一种生产的分工和协作组织。

    为什么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会产生和形成企业这一经济组织形态呢?早期的经济学家主要从协作效益、规模经济等技术因素分析企业产生的根源,把企业看成是一种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的经济组织。忽视了企业存在的制度方面的原因。直到20世纪30年代,情况才发生了变化,科斯在1937年发表了他的开创性论著《企业的性质》,从企业起源的角度来重新思考企业的本质。由科斯所创立的产权经济学和新制度学派从制度分析出发向传统理论挑战。任何协作生产都需要一定的社会机制来进行调节。科斯发现,现代经济中存在着两种基本的调节方式:在市场经济中,在企业之外,生产由市场机制协调。而在企业之内,市场的作用被企业家所替代。于是,这里出现了一个问题:既然市场是协调经济活动的一种很有效的方式,为什么还需要用企业这种组织形式来取代市场呢?现代产权理论是用交易费用来解释的。交易费用是指直接生产过程之外的一系列制度费用。当人们通过企业,并允许企业家来支配资源和组织生产时,其交易费用会低于通过市场来支配资源和组织生产所花费的交易费用。这就是在市场条件下产生和形成企业的原因所在。在科斯的视线内,企业是市场的替代物,但并非可以无限替代。

    可见,企业不仅仅是组织生产的基本单位,而且同市场一样,也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机制。实际上,企业也是资源配置的组织。同时,应明确企业的正常运行是以产权清晰为前提的。换句话说,明确界定产权,乃是建立真正企业的前提。这样就使我们认识到,企业是产权界定明确,拥有充分自主权,并以法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负责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二、企业的本质——企业是社会经济的细胞

    市场交换的实质是产权的互换。拥有产权,进行交易的经济活动当事人,就是市场活动的主体。在经济学中一般将市场主体概括为三类:居民、企业、政府。为集中研究企业这个市场经济的最重要主体,我们将居民、政府的分析予以舍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市场活动的主体,是市场机制运行的微观基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企业是集合生产要素,并在利润动机和承担风险条件下,实行自主经营、自主盈亏的经济组织,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对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企业是直接从事生产、流通、提供各种产品和服务的经济组织,为社会提供大量的物质产品和劳务,是保证经济和发展的物质财富的重要源泉。

    其次,企业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和技术进步的主导力量,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高度社会化的分工和专业化生产,都是通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来实现的。

    再次,企业是劳动者从事生产劳动并得到收入分配的基本单位,社会经济活动和各种经济关系也都通过企业来发生的。

    最后,一个国家的经济在国际经济关系中是否有竞争力,主要是表现在企业是否具有竞争力。本国企业在世界上的地位和具有的竞争力,直接表现为国家的经济竞争力。正是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所以,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实行各种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政策,以及采取各种措施帮助企业发展和解决各种问题,就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

    三、企业制度形式

    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是通过一定的财产制度组织起来的。企业财产的组织制度也就是企业资本组织形式。从法律的角度对企业资本组织进行界定,主要有三种类型,即个人业主制,合伙制和公司制。

    1.个人业主制企业。个人业主制企业是由业主个人出资兴办,由业主个人自己直接经营的企业。业主享有企业的全部经营所得,同时对企业的债务负有完全责任。如果经营失败,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业主要用自己的财产来抵偿。个人业主制企业的优点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结合在一起;企业的设立、关闭手续简单;经营灵活,决策效率较高。个人业主制企业的缺点是:企业本身还不是法人实体;企业的规模小,综合实力较弱,不利于技术进步;个人财产有限,企业的信誉度较低;一旦企业经营失败,业主就可能倾家荡产。

    2.合伙制企业。合伙制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联合经营的企业。合伙人分享企业所得,并参与经营和共同承担责任;它可以由一位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的合伙人按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经营。

    合伙制企业与个人业主制企业相比有很多优点,主要是可以从众多的合伙人那里筹集资本,同时合伙人共同偿还债务,能减少银行贷款的风险,从而使企业的筹资能力有所提高;合伙人对企业盈亏负有完全责任,这意味着他们要以自己的全部家产为企业担保,因而有助于增强经营者的责任心,提高企业的信誉程度。

    合伙制也有其明显缺点,这就是它是根据合伙人之间的契约建立的,当合伙人发生变动时,就要重新确立新的合伙关系,从而造成法律上的复杂性;合伙人须负无限清偿债务责任,风险太大,加上股权不易转让,因而筹资能力受到限制;由于所有的合伙人都有权代表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同时重大决策都需要得到所有合伙人的同意,因而很容易造成决策上的延误和差错。

    由于合伙制企业以上特点,一般来说,规模较小、资金需要量较少、个人信誉有明显重要性的行业,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比较适宜采用这种企业组织形式。

    3.公司制企业。公司制是依据公司法规定,由股东共同出资成立的法人企业组织。公司制企业的最重要特点就是它是法人企业,它有独立支配的法人财产,可以享有与其法人财产对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制企业一经依法成立,法律就赋予它以人格化的地位,与自然人一样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企业的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权、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则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制企业的两种基本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也称为有限公司,是指有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行为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合法人。它具有以下特点:①公司不对外公开发行股票,股东的出资额由股东协商确定,股东之间并不要求等额,可以有多有少。股东交付股金后,公司出具股权证书,作为股东在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凭证,这种凭证不同于股票,不能自由流通,须在其他股东同意的条件下才能转让,并要求优先转让给公司原有股东。②公司股东所负责任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即把股东投入公司的财产与他们个人的其他财产脱钩。③公司的股东人数通常有最低和最高限额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作为一种特例,规定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设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④公司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开其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的范围和规模一般都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这种公司形式一般适合中小企业。

    (2)股份有限公司,又称为股份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它具有以下特征:①公司股东人数有法律上的最低限额。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并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筹集设立方式。②公司的资本总额均分为每股金额相等的股份。在交易所上上市的公司,其股票可在社会上公开发行,并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以保持公司资本的稳定。③公司股东不论大小,只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④公司账目必须公开,以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各国法律都要求在每个财政年度终了时要公布公司的年度报告和资产负债表,以供众多的股东和债权人查询。⑤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是股东大会,由股东大会委托董事会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宜。董事会聘任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此外,公司往往还设立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经理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为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要求公司逐步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制企业的突出特点是比较彻底地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这种分离具体表现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出资人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以掌握的股份为凭证成为公司的所有者,企业作为独立的法人拥有出资人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这是出资人所有权与企业法人之间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第二层次是企业法人财产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企业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拥有法人财产权,经理阶层作为具体的经营者获得了企业经营权。这是企业法人财产权与经理经营权的分离。因此,在现代公司制企业中,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关系来看,实际上涉及到三个方面的关系,即企业的出资者(所有者)、企业法人、企业经理阶层(经营者),与此相联系的是企业股东、企业法人、企业经营者。

    在公司制企业中,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相联系,在企业中也存在着两个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第一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是股东与董事会之间的关系,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是股东的受托人,它代理股东监护企业的财产,维护股东的利益。第二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是董事会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董事会把企业的经营权委托给经营者,经营者代表董事会行使企业经营权。
【问题拓展】

    企业在历史发展演变中出现了公司,公司和企业之间是什么关系?企业等于公司吗?请学员在阅读企业产生和历史发展时思考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