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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格塞尔的成熟论
    阿诺德·格塞尔(Arnold Gesell,1880-1961)是美国著名的发展心理学家之一,也是最彻底地把胚胎学的模式应用于儿童、青少年发展的人。
(一)基本观点
    格塞尔认为,个体的生理和心理发展从一开始就是受基因控制的,他把这种通过基因来控制发展过程的机制定义为
成熟(maturation)。他认为,成熟是推动儿童发展的主要动力,学习本身并不能促进发展。格塞尔的这一论断,主要来自他的经典的双生子爬梯研究。
:格塞尔的双生子爬梯实验
    格塞尔还对儿童的行为进行过广泛的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归纳出他们的成长趋势,从中概括出一些重要的观点:
    (1)发展是遗传因素的主要产物;
    (2)在儿童发展过程中,发展质量较高或较低的年龄段有顺序地交替。
    (3)在儿童的身体类型和个性之间存在明显的相关。
    格塞尔认为,个体的生理和心理发展,都是按基因规定的顺序有规则、有顺序地进行的。例如,在人类胚胎的发育过程中,首先形成并发生机能的器官是心脏,其次是中枢神经系统;其头部的发展先于四肢等这都是按基因规定的顺序进行的。对于胎儿以及出生后的个体而言,其发展也主要是受基因控制。
    关于发展的性质,格塞尔认为,成熟是从一种发展水平向另一种发展水平的突然转变。各水平之间的行为具有不连续性,这种不连续性表现为波峰和波谷周期性的变化,所谓波峰和波谷,也就是格塞尔所认为的发展质量较高的年龄段和发展质量较低的年龄段,它们是有序交替、周期变化的。但无论是波峰还是波谷,都受不同时期的成熟机制的影响。格塞尔提出,发展有五个原则:发展方向的原则(发展具有一定的方向性)、相互交织的原则(人类的身体结构是建立在左右两侧均等的基础之上的)、机能不对称的原则(对于人类而言,从一个角度面对世界可能更为有效,因而导致一只手、一只眼、一条腿比另一只手、另一只眼、另一条腿占优势的结果)、个体成熟的原则(个体的发展取决于成熟,而成熟的顺序取决于基因决定的时间表。儿童在成熟之前,处于学习的推备状态)、自我调节的原则(自我调节是生命现象固有的能力。如婴儿能自我调节自己的吃、睡和觉醒的周期)。
(二)关于青少年心理发展的观点
    因为格塞尔强调遗传和成熟的时间表以及发展的周期性,所以他认为年龄是生物变化的一个相当精确的指标,是发展的准确界标。其中,青少年期是儿童向成人过渡的时期,指的是从11岁到21岁这段时期,而11岁到16岁这五年尤为重要。因为从11岁起,儿童的机体开始出现巨大变化,生理上的剧变、性机能的逐渐成熟,引起了心理上的一系列变化。比如,情绪不稳定、爱冲动、逆反、好与人争吵、开始对异性产生兴趣;然后他们会逐渐变得内向、爱沉思、爱作自我批评并以批评的眼光看待他人等,后来又逐渐变得外向、情感易外露、爱谈论“个性”等,最后外向又转为内向、独立性增强、自我控制、自我监督能力得到发展、情绪逐步稳定起来等等。整个青少年期的更新、整合和均衡在不断循环周而复始地进行着,并最终使个体的心理由不成熟走向成熟。

:格塞尔所描绘的11一16岁青少年的特点
    格塞尔认为,由于各人的结构,以及成熟次序不同,所以存在着个别差异。格塞尔不像霍尔所说的那样认为青少年必然有一个动荡不安的时期。他认为成熟是一个过程,是一个从儿童到成人的过渡时期,发展不仅是向上的,而且也是螺旋式的。因此青少年的心理特征是一种起伏式的变化,可能在不同的年龄阶段出现循环。比如11岁与16岁的人都具有反抗性和好斗嘴的特点。同时,他也认为,年龄阶段之间的发展,会有突然的、明显的变化,比如,12岁时出现了关心异性的现象。
(三)对该理论的评价
    格塞尔的观点在上个世纪四、五十年代的西方曾盛极一时,被许多家长奉为育儿“圣经”不仅对当时的儿童青少年教育产生过极大的影响,也由于他突出强调了成熟机制对青少年发展的作用,从而为研究青少年发展提供了宝贵的资料。,但是,这种观点片面强调生物因素比如年龄的作用而抹煞了个别差异和环境教育在青少年心理发展中的影响显然是不正确的,或者说是不完善的。
    理论的启示   
    格塞尔的同事阿弥士(L.B.Ams)曾向父母们提出以下忠告:
    1.不要认为你的孩子成为怎样的人完全是你的责任,你不要抓紧每一分钟去“教育”他。
    2.学会欣赏孩子的成长,观察并享受每一周、每一月出现的发展新事实。
    3.尊重孩子的实际水平,在尚未成熟时,要耐心等待。
    4.不要老是去想“下一步应发展什么了?”应该让你和孩子一道充分体验每一个阶段的乐趣。
    所有这些忠告都建立在一个基点上,即尊重成熟的客观规律。强调这一点,并不是否认环境的作用,也不是否认教育的价值,更不是对孩子放任自流,让他们为所欲为。
    格塞尔认为,孩子的成长当然要学会控制自己的冲动和合乎文化的要求。但只有当我们注意到儿童成熟的克制能力时,他们才是最能控制自己的。文化适应是必要的,但我们的第一个目标不是使儿童适应于社会模式。每一个父母和儿童教育工作者应该在成熟的力量与文化适应之间求得合理的平衡。在文化适应过程中,通俗地讲,在教育过程中,教师,家长及一切成人不应该只强调文化目标而忽视儿童成长的客观规律。每一个教师都应该把自己的工作与儿童的准备状态和特殊能力配合起来。对于家长来说,格塞尔更是明确地提出家长要与孩子一道成长。所谓与孩子一道成长,就是要求人们注意成人和儿童都有一个发展过程,都有“成长的烦恼”,他们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共同适应的。
(摘自:王振宇主编.儿童心理发展理论.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11月第1版,第34-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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