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第二章 >> 第二节 《内篇-齐物论》

庄子就人生大发其感慨,其实,不独庄子感到茫然,我们也时不时的会有茫然之感。我们也曾为了生活、为了事业而不停地忙碌奔波,晚上躺在床上后也曾翻来覆去地想着什么时候才可以停下来让身心得到足够的休息,人生的归宿在哪里等等。由此看来,纵使时代不同,人生苍茫之感却是千古同一的。

夫随其成心而师之,谁独且无师乎?奚必知代而心自取者有之?愚者与有焉,未成乎心而有是非,是今日适越而昔至也。是以“无有”为“有”。“无有”为“有”,虽有神禹,且不能知,吾独且奈何哉!夫言非吹也,言者有言,其所言者特未定也。果有言邪?其未尝有言邪?其以为异于鷇音(音kòu,雏鸟孵出时的叫声,比喻没有任何含义的话语),亦有辩乎?其无辩乎?道恶乎隐而有真伪?言恶乎隐而有非?道恶乎往而不存?言恶乎存而不可?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

[解读]庄子认为,人都有各自看问题的角度和判断是非的标准——“成心”,也就是主观的偏见,有了偏见,就有是非,就有了永无止境的争辩。“未成乎心而有是非,是今日适越而昔至也。”就是说,没有成见而有是非,就好比今日到越国去而昨天就到了,是完全不可能的。既然如此,要齐是非,就得去“成心”,那么,用什么方法,站在什么角度,以什么为标准,才能去“成心”、齐“是非”呢?庄子认为最好的方法不如“以明”。

“以明”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就是以超越彼此的眼光、以高远明达的境界来观世界。

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说也。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旡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

[解读]万物互相形成“彼此”:万物没有不是彼的,也没有不是此的。从彼那一面就看不见此这一面,从此这一面才会了解自己。所以说,彼是由于此的对待而出现的,此也是因着彼的对待而形成的。彼与此是相对相生的。不过,它们同时并起也同时幻灭,同时幻灭也同时并起;同时可以成立也同时不能成立,同时不能成立也同时可以成立。真的有彼此之分吗?彼与此是互相对立而生和指涉词,两者相反又相需;这在语言表达上是如此,在是非判断上也是如此。能够化解分别心,才可能真正把握“道”的真谛,并展现前面所谓的“以明”。

“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用今天的话说,就是用手指来说明手指不是手指,不如用非手指的东西来说明手指不是手指;用马来说明马不是马,不如用非马的东西来说明马不是马。我们真被庄子搞糊涂了,手指就是手指,马就是马啊,为什么到了庄子这里,手指就不是手指,马也不再是马了呢?

其实,庄子的重点并不在于“指”与“马”,而在于向人们展示一种方法。这里的“指”与“马”,可用“共相”与“个体”的关系来解释。譬如,用马(共相,普遍的马概念)来说明马(个体,如白马、黑马、黄马等)不是马,不如用非马(如牛、羊等)来说明马(个体)不是马。因为后者一目了然,省去了名词的纠缠与诡辩的嫌疑。所以,庄子以“天地一指”与“万物一马”,表达了他对人间是非争议的态度,人间的一切是非争论,都如纠缠于“指”与“马”的名词的争辩一样,又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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