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的主要内容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具体内容可以因地方、学校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提出了综合实践活动所包括的四个指定领域: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这四个领域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在课程实践中,它们是以融合的方式出现的。其中,研究性学习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基础,它可以作为一种学习方式渗透到综合实践活动的各项内容之中,信息技术教育、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则是以研究性学习为基础的重要内容。从这个角度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一体的,因此,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评价也应是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评价。具体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设计的评价、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评价、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效果的评价。下面分别从三个方面分别说明。
1.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设计的评价
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设计的评价主要是对课程的指导思想、课程目标与课程内容等方面的评价。
具体评价内容包括:
(1)课程指导思想的评价。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国家规定开设的必修课程,但国家并没有具体规定如何开设,它可以根据地区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结合学校的教育理念开设。课程指导思想的评价就是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设置价值取向的评价,它反映了课程设置者背后的基本理念和价值追求,这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设置的基本问题。
课程指导思想的评价具体包括:
课程设计思想的评价。主要通过综合实践活动的课程设计与学校办学思想的关联,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与学校其他课程的关系等来进行评价。
课程观念的评价。主要了解课程设置背后的理论基础与当前的教育观念与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是否相适应,其个性与共性的特点如何等。
(2)课程目标的评价。课程目标是课程活动的蓝图,是教师开发课程的指南,是衡量课程质量的重要依据。课程目标的确立是课程设计阶段的重要工作,但课程目标并不是僵化的,在设定最初的课程目标之后,应根据评价结果不断地调整和改进。
课程目标的评价具体包括:
课程目标与国家和地方课程总目标是否有关系。在学校中具体开设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虽然是学校根据自身的特点进行的个性化设计的课程,但它应与国家和地方所规定的总目标保持总体上的一致,应符合共性的要求。
课程目标与当地社会需要的一致程度。课程目标的针对性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与学校周边社会环境中的要求相适应,如进行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就必须反映周围社区的需求。
课程目标与学生个性特点的一致程度。课程目标应考虑学生的个性特点是课程目标针对性的另一重要内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作为向学生提供更广阔的个性发展空间的课程更应考虑学生的个性特点和需要。
课程目标实现的可行性评价。课程目标的可行性主要是从课程目标与学校具体情况的适合程度来看的。它主要是指课程目标是否符合学校的客观基础、具体客观条件保证,能否为教师与学生理解、接受并在实际工作中落实。
(3)课程内容的评价。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内容的确定与其他学科有很大的不同,在选择过程中有很大的灵活性,但又并不是无章可循的灵活性,在选择中受若干因素的制约,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内容的评价主要从影响其内容选择的因素入手进行评价。具体包括:
课程内容与课程目标的适合程度。课程内容是实现课程目标的保证,课程内容的选择应与课程目标保持一致,并使这些课程目标在课程内容中具体化。因此,课程内容是否有利于实现课程目标是课程内容评价中的重要指标。
课程内容与周围社区情况的适合程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设置要以周围社区为依托,社区情况就是课程的重要资源。所确定的课程内容是否与本地区、本学校的实际情况相适应,学校和周围社区能否提供相应的课程资源就是评价的主要依据。
课程内容与师生情况的适合程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要由师生共同完成的,所选择的课程内容是否与教师水平和学生的需要和水平相适应,是决定课程内容是否有效的关键。
2.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评价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是教师与学生共同合作开发并实施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过程就是在教师有效指导的基础上,学生自主选择、主动探究的过程。因此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评价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和教师指导过程的评价。
(1)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主体在于学生,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够利用自己的经验进行自主选择和主动探究,并能够充分发挥其自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关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的过程性主要体现在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这一评价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学生选题评价。通过选题过程,可以看到学生通过生活经验和已学知识形成的问题意识。问题意识是研究性学习的基础和前提,在以主动探究为特点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问题意识的有无和强弱是决定学生选题是否得当的一个重要指标。
课题计划评价。在选题的基础上,在课程展开之初,应制定明确的课题计划。在课题计划中,主要评价课题中的问题是否清楚、研究内容是否具体、研究方法是否适当、人员分工是否明确等。
课题计划实施的评价。在自主学习为主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学生的主动参与和合作学习是保证课程正常进行的基本要求。因此,课题计划的实施情况主要看学生的参与程度,其参与程度不仅应看其出勤率,还要看学生在课题计划实施过程中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和贡献程度等。课题计划的实施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一个个学生的独立作业,而是小组集体合作的结晶,因此在评价中还要看小组的团体合作精神。
(2)教师指导过程的评价。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虽然强调学生的自主探究,但教师的有效指导则是其成功实施的基本条件。如何促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大有收获,与教师的指导方式和指导水平是分不开的。教师指导过程的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教师对课题计划指导的评价。高水平的教师应努力创设学生发现问题的情境,引导学生在问题情境中选择适合学生特点的研究课题,帮助学生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和研究方法。教师在制定计划过程中适时适当地引导,是保证学生顺利学习的保证。此时对教师的评价主要从教师是否能保证每一个学生都能够顺利进入学习状态以及在计划制定过程中的指导情况等进行评价。
教师对课题计划实施指导的评价。课题计划的实施主要是由学生执行的,教师此时的作用主要是进行总体监控,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在这方面对教师的评价主要以教师的监控力度、责任心以及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等作为评价的依据。
3.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结果的评价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结果的评价是在课程结束后对课程的成果及其产生的影响进行的全面评价。其中明显的结果主要是学生的学习结果,学生通过自主探究活动得到的成果。除此之外,在课程管理方面,学校还要对课程资源的开发、教师培训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课程管理工作进行反思和评价。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结果评价内容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对学生小组的评价。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大多是以学生小组为单位实施的,在课程展开过程中,小组成员分工合作,共同完成活动任务,课程结束后,小组完成的成果常常是以整体的形式出现的,很难区分出某一学生的成果。因此,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结果评价需要以学生课题小组为对象进行。另外,以小组为对象进行评价也可以体现小组的互助合作精神以及小组整体的成效,体现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特点。
(2)对学生个体的评价。虽然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成果主要是由学生小组完成的,但在小组中各成员发挥的作用是不同的。因学生的能力、个性特点以及知识经验的不同,因此在参与小组活动中的表现必然不同,而且各个学生的收获也会有所不同。对小组的评价并不能代替对学生个体的评价。对学生个体的评价应以学生小组的评价为基础,对学生个体的努力程度、参与程度和成绩进行评价。更重要的是学生内心的体验,学生在学习中精神面貌的表现和变化如主动参与的精神、与人合作的态度、科学思维的方法、大胆创新的精神等等都应成为学生个体评价的参考指数。
(3)课程管理的评价。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主要是学校根据国家和地方课程改革的基本精神,由学校自主开发的课程。在一段时间结束后,应对课程管理中的诸方面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价,以便为下一步该课程的进一步拓展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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