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第二章 >> 第三节 荀子“叛教”——儒家思想稍稍转向

二、荀子的性恶说
     人性善恶的问题,是春秋战国时期争论的焦点之一。荀子吸收了法家的思想,形成了自己的性恶说,其性恶说的思想在诸子百家中关于人性的讨论中独树一帜,其思想到今天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性恶说是与孟子的性善论相对立的,孟子认为人的本性是向善的,而荀子则将人的自然需求即生理需求视作人之本性,所谓“生之所以然者”,具体表现为“生而有好利焉”、“生而有疾恶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色焉”。若“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纷乱理而归于暴”。因此,人性本恶,而非性善。

     当然,荀子还是认为人人都可以成为圣人,因为荀子认为性恶虽是先天所限,但起决定作用的应是后天的环境和经验对人性的改造,通过人的主观努力,是可以为善的。那么为善之道又是什么呢?

     荀子认为,为善可以通过两个方面来达到。首先是主观方面,荀子认为没有经过教化的人是不会为善的,要为善就要按照孔子的仁学的方法,加强自身的修养。其次,对于人们的行为,要用一定的律法进行约束,是民众知法、畏法并且按照法律的规定约束自己的行为,这便是“化性起伪”,这也就是律法存在的必要性。

     荀子的性恶说,从根本取消了圣人与凡人的先天差别,认为凡人皆可为圣。其意义在于承认了人的自然属性,从人的真实角度去考人。同时强调了后天环境对于人的修养的决定作用,激发人们的为了成圣去努力,并且说明了自身的修养与律法的约束在教化人性方面的意义。

     在战国时代,荀子一抛出性恶论就引来了学术界一片哗然,很多人惊讶于以儒家自居的荀子怎么会提出与孟子的性善论大相径庭的性恶说,其实荀子的性恶说是就人之本性而言,它承认了人作为生物所具有的生存本能,而非为人可以随意作恶而辩护,因此较孟子的性善论,荀子的性恶说有更多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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