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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青少年的性犯罪
(一)性犯罪的表现
    性犯罪是指在性关系方面,性行为人在性本能的驱动下或在反社会意识的支配下,为满足性欲而对异性或同性故意采取的侵犯他人性的权利,妨害、破坏社会秩序和社会人际关系的性交或非性交的性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违背女性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第二,以散布淫秽思想、使用淫秽制品、性药物和其他类似手段和提供物质条件与女性发生非暴力胁迫的性行为。
(二)性犯罪的成因
    造成青少年性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主要包括三点。
    第一,青春期生长发育特点是诱发青少年性犯罪的生物学原因;
    第二,家庭成员性行为的不良影响以及对青少年过错进行包庇和纵容促成其性犯罪的直接原因;
    第三,学校风气的好坏、学校开展性教育的质量是影响青少年性罪错的重要因素。譬如,学校里如果淫秽书刊流传、早恋成风以及性关系混乱的话,那么青少年就可能在这种风气和环境的影响下,过早的发生性行为,出现性关系混乱,甚至走上性犯罪的道路;
    第四,西方有关“性自由”和“性解放”的文化思潮是青少年性犯罪的重要的时代性诱因。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和社会转型时期,原有的道德体系受到了冲击,新的道德体系一时间还没建立起来,这种情况就为青少年的性犯罪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适宜的土壤。
(二)性犯罪的引导对策
    青少年一旦发生了性犯罪,就会对其身心健康造成影响,严重的将阻碍人格的正常发展,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性心理健康教育就要使他们学会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并且能建立起性心理的自我调节机制来保护自己、远离性伤害、避免性罪错。
    首先,要建立自尊心、耻辱感。青少年要树立维护自己身体的荣誉感,认识到随便委身于人是耻辱的、低级的,要自尊、自重、自爱,不陷入庸俗、下流的泥潭。
    其次,要充分认识婚前性行为的危害性。建立对自己负责同时也对别人负责的健康的心理,把权利、义务、责任统一起来。只有保持一种高度的、警惕的心理状态,才可能为自己筑起一道牢不可破的防线。
    最后,要洁身自好,拒绝诱惑。一些性失足的青少年,往往就是从无法抑制性冲动开始的。如果一开始就能坚持住,不至于陷入动物性的本能,就可能防止问题的发生。
    因此,青少年必须理智地实行禁欲,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工作和事业上,降低对性的关心程度;还要学会通过恰当的途径来调节自身的情爱和性爱的需要,使之得到升华或替换;同时也要培养法制观念,避免陷入性犯罪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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