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高中地理课程标准
一、 地理课程标准与地理教学大纲
二、 高中地理课程的性质
三、 高中地理课程的基本理念
四、 高中地理课程的设计思路
五、 高中地理课程的目标
六、 高中地理课程的内容
(四)高中地理选修课程由“宇宙与地球”“海洋地理”“自然灾害与防治”“旅游地理”“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地理信息技术应用”(各2学分,36课时)七个模块组成。选修模块涉及地理学的理论、应用、技术各个层面,关注人们生产生活与地理密切相关的领域,突现地理学的学科特点与应用价值,以利于开阔学生的视野,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科学精神与人文素养。部分学校因条件不具备,可暂缓开设“地理信息技术应用”,但应积极创造条件,尽早开设。本课程标准对选修课程学习顺序不作具体规定,选修课可以在必修课之前、之后或者同时开设。供感兴趣的学生选择;有志于从事相关专业(如地学、环境、农林、水利、经济、管理、新闻、旅游、军事等)的学生建议在选修课程中修满地理4学分。高中地理课程内容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1.2 高中地理课程内容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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