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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位置:课程内容 专题5:教师在职教育与专业发展 四、教师在职教育的主要方向与策略

专题五:教师在职教育与专业发展
四、教师在职教育的主要方向与策略 [1] [2] [3] [4] [5] [6] [学习指导] [上一节]

  (一)教育体系的制度化
  这是教师在职教育健康、有序、系统发展的根本保证。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给我们提供了有益的经验。法国早就将中小学教师的在职培训正式纳入师资培养体系之中,立法规定中小学教师每年享受学习进修独家两周,在一生的教育服务中有权获得两年的全薪进修假。日本的《教育公务员特别法》明确规定教师必须不断进行教学研究并参加脱产和在职培训。除此之外,英国、澳大利亚等国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我国几十年来在发展制度化、法制化的教师在职教育体系方面做出了不断的努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第四条明确了“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依法保障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除此之外,《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还明确提出了“跨世纪园丁工程”,该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面向21世纪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等等。我国政府的这些努力为保障教师在职教育的良性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当然我们也看到了,在职教育的制度化和法制化并非颁布相关的教育法规就可以实现。中小学教师在职教育的制度化和法制化首先意味着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和健全,在这些法律法规中要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其次,要有相应的落实措施、机制建设和监督保障,做到有法可依的同时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再次,制度化管理、法制约束要与广大教师的专业发展自觉相结合。在以上的各个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具体工作要做。

  比如,我们亟待全面构建和落实教师在职教育的激励机制。将教师在职培训情况作为考核学校工作情况的主要指标对待,对在职教育开展得较好的学校进行表彰;将教师个人参加在职培训的情况记入业务档案,作为聘用、晋升和职称评定的依据。将教师许可证制度和教师在职培训情况结合起来,设定教师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在更新教师许可证时要检查教师本人参加在职教育的情况;要对积极参与在职培训的教师给予资助或经济补助,对没有按规定完成培训任务的教师予以相应的处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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